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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林炳霖 《中国农垦》2007,(10):19-20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已经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并公布,将于今年10月1日起实施。《物权法》第11章"土地承包经营权"主要是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期、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发包人和承包经营权人的法律责任以及权利作了明确的规定。其中第134条"国家所有的农用地实行承包经营的,参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对国有农场的农用土地经营因应《物权法》执行的问题,笔者提出如下的看法。  相似文献   

2.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互换、转让等。这是2004年10月22日再次提请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物权法草案对土地承包经营权作出的规定。物权法草案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权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占有、使用和收  相似文献   

3.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互换、转让等。这是10月22日再次提请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物权法草案对土地承包经营权作出的规定。  相似文献   

4.
正在农村土地承包过程中,有些历史遗留问题会造成矛盾。二轮土地承包时,村干部将集体荒地写入某农户家庭承包合同,政府也颁发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其他村民要求变更该户的土地承包合同及承包经营权证,村委会应如何处理?《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规定:"家庭承包的耕地承包期为三十年。"该法第四十四条、四十五条规定:不宜  相似文献   

5.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互换、转让等。这是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物权法草案对土地承包经营权作出的规定。  相似文献   

6.
在农村实行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是我国将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制度。将于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物权法规定,土地承包期届满可继续承包已赋予了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第一段]  相似文献   

7.
李佳 《甘肃农业》2005,(8):36-37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在物权法草案的设计中定性为用益物权,为了避免与现行法律和政策的太大冲突,该法在土地承包经营权上对现行土地承包经营制度中的弊端没有太大动作。而现行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存在着的弊端是非改不可的,但改有个根本原则是不能触动的———农村土地的集体所有,所以需要在坚持这一原则的前提下另辟蹊径———从承包经营权的主体突破,尝试新的土地集体所有权的实现形式。  相似文献   

8.
编辑同志:我是一位下岗工人,两年前,通过竞拍的方式,我获得了某村一块荒山的承包经营权,为期30年。现单位要我回去上班,我准备将荒山的承包经营权转让出去,可经营权证一直没有发下来。请问,没有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荒山可以转让吗?读者天晓天晓读者: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49条以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第3条的规定,承包方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必须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才具有物权的性质,才可以自主决定采取转让、出租、入股、抵押及其他方式流转。但是,为保护承包方的权益,最高…  相似文献   

9.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我国农村经济体制的基础,但民法通则中仅仅规定了农业土地承包经营权,并没有规定对承包经营权人提供充分的保护和救济。随着近几年有关立法和政策相继出台,使得承包经营权由债权性逐步向物权性转化。2002年8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2003年3月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使土地承包经营权物权化的进程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但仍有不尽完善之处。笔者认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基础上,即将出台的物权法应当体现以下内容:  相似文献   

10.
《新农村》2010,(1):4-5
第一条(略) 第二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和仲裁,适用本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包括:(一)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发生的纠纷;(二)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流转发生的纠纷;(三)因收回、调整承包地发生的纠纷;(四)因确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的纠纷;(五)因侵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的纠纷;(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  相似文献   

11.
一、目前土地流转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农村土地产权不明晰 我国2002年8月29日由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9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16条规定,承包方享有下列权利:"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赔偿;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从法律的规定来看,我国土地承包经营权具有产权结构的使用权、收入享受权和自由转让权三个重要权能.  相似文献   

12.
正在二轮土地承包时,有些地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由当地村干部填写,但却出现了错误,如何更正?根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第11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当事人认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和登记簿记载错误的,有权申请更正。"第15条规定:"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变更申请应提交以下材料:(一)变更的书面请求;(二)已变更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或其他  相似文献   

13.
《现代农业》2005,(4):41-42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维护流转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在坚持农户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和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基础上,遵循平等协商、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第三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承包土地的农业用途,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不得损害利害关系人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第四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规范有序。依法形成的流转关系应当受到保护。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  相似文献   

14.
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迫切需要农村改革实行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使农户开始承包经营土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简称《土地承包法》)规定:农户“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相似文献   

15.
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迫切需要农村改革实行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使农户开始承包经营土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简称《土地承包法》)规定:农户“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相似文献   

16.
法规内容 物权法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权依法自主决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相似文献   

17.
物权法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用益物权法定化,目的是为了稳定农村土地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使农民具有长期且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最终目的是使农民更充分、有效、合理地利用土地,从而保障和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但是,该法关于在承包期内不能调整承包地的规定使人产生歧义。由于对这一规定理解不一,在实施中可能会出现偏差,需要法律或司法解释予以明确。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实践看,还存在承包经营权人弃耕抛荒等问题,对这些问题法律不加以规定,将导致物权法的立法目的不能很好地实现。本文就上述问题谈点粗浅认识。  相似文献   

18.
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关系,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也是《宪法》、《农业法》、《土地管理法》确定的一项基本法律制度。具体规定主要有: 一、农村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30年,自发包方与承包方签定土地延包合同之日起算。同时承包人还必须取得县级人民政府制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获得土地经营权。 二、实行招、投标承包经营的土地(主要指耕地),承包经营期限由双方约定,一般不超过5年。 三、在土地承包经营期限内:1.任何单位或者组织不得随意改变土地承包关系,不得收回或打乱原承……  相似文献   

19.
我国《物权法》反映和体现了现阶段党和政府的农村政策,规定了农村集体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等农民的一系列权利,同时对普遍关注的土地征收中农民利益的保护做了详细的规定。1.规定了农村集体所有权制度农村集体是我国集体所有制的重要组成部分,《物权法》对农村集体所有权制度做出了详细的规定。第58条规定,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包括: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森林、山岭、草原、荒地和滩涂;集体所有的建筑物、生产设施、农田水利设施;集体所有的教育、  相似文献   

20.
石红伟 《安徽农业科学》2008,36(17):7467-7468
土地承包经营权在物权法中被明确规定为一种用益物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特征主要表现在主体、客体、设立目的和设立方式4个方面。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方式有基于法律行为的原因与基于法律行为以外的原因,该权利的期限根据客体的不同由法律具体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基本内容由法律规定,其他内容也可由合同约定。它的消灭分为基于物权消灭的一般事由和基于土地承包经营权消灭的特殊事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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