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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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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农家致富》2010,(12):16-16
农民专业合作社享有独立的法律地位.是其对外开展经营活动的前提.也是其合法权益得以保护的基础。对此,《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四条明确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依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登记,取得法人资格。  相似文献   

2.
《农家致富》2010,(17):16-16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成员大会至少每年应该召开一次。成员大会依其召开时间的不同.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两种:  相似文献   

3.
《当代农业》2010,(17):16-16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二十三条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大会作出的决议要求采取相应多数通过的表决方法。同时,对不同的决议事项,规定了不同的决议方法:  相似文献   

4.
《当代农业》2011,(8):14-14
答: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三条的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  相似文献   

5.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六条规定,国家保护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此处所指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主要包含如下内容:  相似文献   

6.
孙春城 《新农业》2007,(12):20-20
依照权利义务对等的原则,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在享有法律和章程所赋予权利的同时,也必须按照法律和章程规定履行义务。具体地说,就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时,为了实现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需要对外承担一定义务,这些义务需要全体成员共同承担,以保证农民专业合作社及时履行义务和顺利实现成员的利益。  相似文献   

7.
《当代农业》2010,(11):16-16
“入社自愿.退社自由”既是合作社坚持的基本原则.也是合作社成员的基本权利.退社的权利是农民自主的权利.即.当农民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不愿意或者客观上不能利用合作社提供的服务时就可以选择退出。《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十九条对于合作社成员退社的时间、程序等问题做了规定。  相似文献   

8.
《当代农业》2010,(14):16-16
按照"入社自愿、退社自由"的原则,成员有权根据实际情况提出退社声明。  相似文献   

9.
“入社自愿,退社自由”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一项基本原则。当农民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不愿意或者客观上不能利用合作社提供的服务时就可以选择退社,退社是合作社成员的基本权利,也是农民自主权利的具体体现。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有关规定,成员退社应当注意如下几点。  相似文献   

10.
作者结合近年来宜川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阐明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是社会进步的必然产物,是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载体,是实现现代农业的赫由之路。农民专业合作社能够有效解决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能够让农民抱成一团,提高抵御各种风险的能力,能够实现最大的经济效益,因此它的发展前景十分广阔。该文章对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有积极的作用。  相似文献   

11.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基本特征是农民集体行动、农民自主控制、农民自我服务、农民是主人。依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有关规定,兴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遵循如下基本原则。  相似文献   

12.
《农家致富》2010,(11):16-16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十四条规定,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以及从事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能够利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  相似文献   

13.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基本原则体现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价值,是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时的主旨和基本准则,也是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定性的标准,体现了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其他市场经济主体的区别。只有依照这些基本原则组建和运行的合作经济组织才是《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调整范围内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才能享受《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的各项扶持政策,这些基本原则贯穿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各项规定之中。  相似文献   

14.
《北京农业》2009,(7):7-8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基本原则体现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价值,是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时的主旨和基本准则,也是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定性的标准.体现了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其他市场经济主体的区别。只有依照这些基本原则组建和运行的合作经济组织才是《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调整范围内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才能享受《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的各项扶持政策,这些基本原则贯穿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各项规定之中。  相似文献   

15.
《农家致富》2010,(15):16-16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合法权益 1.财产权利。《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四条第二款规定,合作社对成员出资、公积金、国家财政补助形成的和社会捐赠形成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本条第二款同时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上述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同时,合作社作为独立的法人,依法享有登记财产、申请注册商标和专利的权利。  相似文献   

16.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有哪些权利?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享有以下权利:1.参加成员大会,并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按照章程规定对本社实行民主管理。(1)参加成员大会。这是成员的一项基本权利。成员大会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权力机构,由全体成员组成。  相似文献   

17.
沈农友 《农家致富》2006,(23):48-48
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以下简称《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鼓励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帮助农民脱贫致富。这部法律将自2007年7月1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18.
田安国 《湖北农业科学》2012,51(14):3127-3130
近几年,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迎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迅速发展的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已经成为新的市场主体和引导、带领农民进入市场的重要载体.但由于起步较晚,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还存在一些亟待破解的难题,主要表现在缺少人才、短缺资金、缺失信任和紧密联结不够、规模运作不大、持续发展不足.在分析了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办法,这就是抓好组织建设、强化政策扶持、全面规范运作和注重人才建设、推进品牌建设、加强信息化建设.  相似文献   

19.
《当代农业》2010,(20):16-16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十六条规定.成员享有“查阅本社的章程、成员名册、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记录、理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账簿”的权利。  相似文献   

20.
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是合作社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也是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的内在要求。主要包括七个方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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