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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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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农业质量标准》2009,(4):I0003-I0003
农产品地理标志是指标示农产品来源于特定地域,产品品质和相关特征主要取决于自然生态环境和历史人文因素,并以地域名称冠名的特有农产品标志。国家对农产品地理标志实行登记制度。经登记的农产品地理标志受法律保护。农业部负责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的登记工作,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负责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的审查和专家评审工作。  相似文献   

2.
<正>农产品地理标志,是通过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审查和评审后,经农业部登记、以部公告形式颁布的。农业部颁布的《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是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的直接依据,其上位法是《中国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和《中国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依据《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规定,农业部负责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的登记工作,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负责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的审查和专家评审工作。  相似文献   

3.
《中国畜禽种业》2014,(3):157-158
1月27日,从晋城市畜牧局获悉,经农业部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沁水黑山羊”正式获准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  相似文献   

4.
《农业质量标准》2009,(3):52-52
从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获悉.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龙王韭黄协会等单位申请对龙王贡韭等19个产品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申请材料已通过地县两级农业部门审核确认和省级农产品地理标志工作机构初审合格.并经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审查和组织专家评审,符合《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规定的登记保护条件.农业部拟准予登记.依法实施保护。  相似文献   

5.
《农业质量标准》2008,(3):16-16
山东省章丘市大葱研究所等单位申请对章丘大葱等28个产品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申请材料已通过地县两级农业部门审核确认和省级农产品地理标志工作机构初审合格,并经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审查和组织专家评审,符合嵇铲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规庭伪登记条件,农业部拟准予登记,依法实施保护。  相似文献   

6.
《新农业》2014,(1):7-7
2013年11月12日,通过地县两级农业部门审核确认和省级农产品地理标志工作机构初审合格,并经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审查和组织专家评审,符合《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规定的登记保护条件,  相似文献   

7.
<正>近日,兰陵县对"苍山大蒜"申请实施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申请材料已通过地县两级农业部门审核确认和省级农产品地理标志工作机构初审合格,并经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审查和组织专家评审,符合《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规定的登记保护条件,9月12日,农业部拟准予登记,依法实施保护。"苍山大蒜"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的获得,有利于保护农民知识产权,增加农民经济收入;有利于促进农产品质量标准化,提高农产品国际竞争力;有利于农业  相似文献   

8.
《农业质量标准》2008,(4):19-21
根据《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规定,章丘市大葱研究所等单位申请的章丘大葱等28个农产品经过初审、专家评审和公示,符合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程序和条件,2008年7月1日由农业部准予登记。并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核准登记的农产品地理标志相关信息见下表。  相似文献   

9.
根据《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规定,章丘市大葱研究所等单位申请的章丘大葱等28个农产品经过初审、专家评审和公示,符合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程序和条件,2008年7月1日由农业部准予登记,并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核准登记的农产品地理标志相关信息见下表。  相似文献   

10.
自农业部《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颁布实施以来,在四川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全省各级农业部门迅速行动,精心组织,真抓实干,在资源普查的基础上.于2008年9月全面启动了四川省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工作。经过一年的努力,目前四川省已有“凉山马铃薯”、“汶川甜樱桃”、“文宫枇杷”等30个农产品通过了农业部国家地理标志农产品专家评审,  相似文献   

11.
《农业质量标准》2011,(5):62-62
8月17日.农业部发布第1635号公告公布了2011年第一批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公告指出.根据《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规定,山西省襄汾县兴农源种植专业合作社等单位申请对“襄陵莲藕”等50个农产品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经过初审、专家评审和公示。符合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程序和条件.准予登记并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  相似文献   

12.
《农业质量标准》2011,(5):62-62
9月19日.由农业部与欧盟驻华代表团共同举办、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与中国-欧盟世贸项目办具体承办的中国-欧盟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国际研修班在北京开班。本次国际研修班是2011年中国-欧盟世贸项目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全国各省级农产品地理标志工作机构主管领导或业务负责人员及部分地县农产品地理标志工作机构、证书持有人和标志使用人代表、欧盟驻华代表团、中国-欧盟世贸项目官员以及欧盟相关产业界代表等150多人参加了本次研修班。  相似文献   

13.
编者按:为规范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和使用管理,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农业部组织制定了<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程序>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规范>,于2008年8月8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14.
《农业质量标准》2008,(3):53-55
农业部成立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专家评审委员会;国际食品法典农药残留委员会年会召开;第40届国际食品添加剂法典委员会会议召开;第31届太平洋地区标准大会召开;我国加紧构建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体系  相似文献   

15.
《福建农业》2008,(11):33-33
为规范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和使用管理,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农业部组织制定了《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程序》予以发布启发布之日(2008年8月8目)起施行。  相似文献   

16.
《农业质量标准》2008,(5):16-19
为规范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和使用管理,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农业部组织制定了《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程序》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规范》,于2008年8月8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17.
本文系统总结了2012年我国无公害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工作取得的成效,深入分析了无公害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工作以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系统的几个关键性问题,提出了2013年无公害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等方面工作的推进重点。  相似文献   

18.
《上海农业科技》2014,(5):F0004-F0004
<正>上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前身为上海市农产品质量认证中心,成立于2000年11月,是负责上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与认证的专门机构,与上海市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和中绿华夏有机食品认证中心上海分中心、上海市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办公室合署办公。中心下设办公室、标准科、认证科和监管科4个科室。主要职能为:(1)负责上海市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认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的材料受理上报等管理工作;(2)负责上海市认证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产品及其产地环境的监管工作;(3)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农业标准相关知识的宣传、培训工作;(4)组织开  相似文献   

19.
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是发展现代农业和区域特色农业的重要载体,是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手段。本文分析了开展农产品地理标志工作的必要性,介绍了农产品地理标志依法登记保护的演进历程及当前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现状,进而提出了挖掘、培育和保护地理标志农产品的政策措施建议。  相似文献   

20.
《油气储运》2008,(4):33-34
根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业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中发[2008]1号)的要求,按照农业部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总体部署,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于2008年1月24日下发了2008年无公害农产品及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工作要点。主要内容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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