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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实行座收电费的做法座收电费,即在乡(镇)供电所范围内合理布置若干收费点,在规定时间内群众自行上门交纳电费.通过实行座收电费,改变了由本村电工抄本村电表收本村电费的做法.目前我县1.28万个低压用户,有1.24万户已经实行这种做法,座收率达96.9%.个别乡(镇)供电所实现一乡几个点座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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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常德市农电局在对乡(镇)电管站及村电工加强管理上作了许多有益的探索.针对乡(镇)电管站电费管理,开发了计算机电费管理系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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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如何有效地控制农村电费电价,我们进行了探讨和尝试——推广“联户表”。 “联户表”是指根据农村住户居住情况,每三至六户安装一块小总表,每户安装分表,集中上杆安装,“联户表”与两榜公布电费紧密相连。“联户表”由乡电管站统一管理,每月由电管站集中村电工交叉抄核联户表,乡电管站按用电量大小分摊变损和低压线损电量,计算出联户表的电费价格,由站公布到村,然后在乡电管站集中核算每户电费,由站统一审核到户,村电工根据统一标准的电费单据向群众收取电费,再次张榜公布到村。 1、“联户表”要由乡(镇)电管站组织人员统一抄核,统一计算线损和变损。 2、联户表及农户小表要以村为单位由供电站统一编号,表箱内只印编号,不印姓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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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占欠电费的现状最近,我们在辽宁省东港市部分乡(镇)调查时发现,用于农村地方电力设施更新改造基金(简称地改基金)被农村电工长期占欠,从而使农电地改工作难以维持。东港地区自1993~1998年5年间,农电资金被村电工占欠达100余万元。地改基金是取之于农民而用之于农民的,而农村电工所截留的正是这部分“地改基金”。这就造成了电管站不欠国家的电费,但却无力进行地方农电设施改造的现象。调查显示,合隆镇、长山镇的村电工占欠电费的达电工总数的70%,村电工或多或少都占欠电管站的“地改基金”。这就极大地延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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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了解到一些乡、镇出现村电工收取电费后携款外出 ,造成电费不能按时上交结零的现象。为避免类似事情的发生 ,减少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笔者建议各乡、镇供电所领导做好以下防范工作 :(1) 做好人员思想政治工作 ,尤其是未再聘用人员的思想工作 ,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 ,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2 ) 增强预见性 ,采取超前防范措施 ;(3) 加强电费管理 ,缩短兑帐周期 ;(4) 制定切实可行的考核办法 ,避免挫伤乡、村电工的积极性 ;(5 ) 同当地银行、信用社等金融机构联系 ,设立电费代收点 ,让用电客户直接到银行交纳电费 ,或要求收费员将当日收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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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农村电费过高成了当今农村的一大热点.我带着这个问题,走访了几个乡(镇)的部分群众,众说不一,现摘录如下:一位青年向我诉说:在一次酒席上,某电工喝得不少道出了电费过高的原因一是自己长期不交电费二是村里主要干部朋友亲属用电不交电费加起来就是10多家只好把这10多家的电费摊派到全村用户身上我想这可能就是“权力电”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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挨家挨户抄表,直接上门收电费,是农村成立电管站之后对广大农民用电户“一杆子插到底”的主要收电费服务方式。这种收电费方式逐步暴露出许多问题和致命弱点。本人认为,这种方式已不再适用于人口密度相对较大的农村用户。从我县推行了近十年上门收电费的总体局势看,这种方式存在以下主要弊端:1 上门收费对电管站的日常工作形成巨大的压力 一个乡电工抄表收费400来户,电费一茬接一茬,尤其是收电费工作,三番五次上门催收,电费回收工作占电管站工作量绝大部分,而乡站工作人员受定额限制,不能任意增员,属于乡站日常工作的线路维护、低压电网施工改造、表计管理、用电服务等程度不同地削弱了。部分电管站几乎变成了功能单一的收费站,不利于乡站建设和当地农村经济的发展。2 上门收电费透明度差,监督制约难,一些农户交电费有疑虑 在上门收电费过程中易产生关系电、人情电等不良现象。久而久之,不按表抄收,无票收费或白条收费时有发生。鉴于农村电工整体业务素质较低,又是以电管站聘用的农民工为主,相当一部分乡电工没有以站为家的觉悟,不遵守职业道德和规章制度的事件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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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电力局早在7O年代就提出了县电业局对农村电工的统管.1998年,随着农电“两改一同价”三大目标的开始实施,河南省电力局出台了《河南省农村电工管理规定》,又重新明确了农村电工的职责、选聘、待遇、考核、奖惩.1999年2月初,河南省经贸委、河南省电力局又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快全省农村电工统管工作进度的通知》,要求1999年3月底前将现村委会管理的农村电工收归为县电业局的派出机构乡(镇)供电所统一管理,农村电工的报酬由县(市)电业局统一核定,乡(镇)供电所统一发放.但从近段检查情况看,仍然有一部分农村电工由所在的村委直接选用,工资由村维管费中解决;部分县局对农村电工管理粗放,只限于把电费回收上来,对农村电工缺乏必要而有效的考核 ,没有实行农村电工易地抄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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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笔者在阜阳某县供电局了解到,全县约有70%的乡(镇)政府及派出所用电不缴电费,这部分电费又不能通过加价的形式转嫁,只能算损耗由供电所背着。因此,许多供电所经营亏损,职工拿不上或拿不满工资。这种现象在其他地方也不同程度存在,究其原因,一是在农电体制改革前,乡(镇)电管站由当地政府主管,那时,自己管电,用电不出钱,似乎顺理成章。农电体制改革后,乡(镇)电管站改为隶属供电局的供电营业所,婆婆换了,而乡(镇)政府有关部门仍没有把电当作商品对待,仍然不缴电费。二是供电所在他们的地盘上工作,有些事情还要靠当地政府支持,向他们要电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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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山东省 苍山县供电局在加强 农村电工队伍建设、降低农村电价工作方面狠下功夫,深受上级领导的赞许和全县人民群众的欢迎。我们体会较深的是由于认真执行了县局制定的《村电工约法十章》和《农民电费十不缴》,现推荐给读者。 一 村电工约法十章 一、全心全意为村民服务,管好电,严格执行《村电工服务守则》。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不违法窃电,不敲诈勒索用户,不坑农害农。 二、坚持“五统一”、“三分离”、“四公开”、“一监督”制度。和供电部门同步抄表,按规定时间向乡镇农村电费审计办公室报送各种帐、卡,接受审计。 三、电费收取不准突破本村的结交价和县政府制定的最高限价,不准随限价上浮电价。 四、按供电部门规定的时间缴纳电费,不挤占挪用电费,做不到的一律开除。因挤占挪用电费严重影响电费回收、给国家造成较大损失的,要追究责任。 五、抄表收费要大公无私,严禁搞“人情电”、“关系电”、“权力电”。制止三乱,不准随电费搭车收取任何费用。电费张榜率要达到100%。村干部及村电工用电在张榜时要名列榜首,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六、加强本村高低压线路及设备的运行维护和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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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电价是农民群众反映的热点,是党和政府减轻农民负担的重点,是电力“三为”服务好坏的焦点问题.如何减轻农民不合理电费负担,各地都在探索和实践.不少地区在实践中印证:乡电管站对村级用电营业实行统一管理,直管到户,是管好农村电价电费的有效途径.农村用电管理方法常见的有两种:一种是由村电工承包电费,村制定电价,所收电费除上缴外,其余为电工自己所有;第二种是电费收支由村核算,村会计负责开票收费,村电工负责抄表、维修.以上两种管理形式都存在不少弊端.第一种由于村电工由村干部委任,导致村干部不缴电费或少缴电费,部分村民心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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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处于西部干旱区。从1976年通电以来,已有近二十年的用电历史了。用电收费一直采用上门催收的办法。在春种秋收大忙季节、收费员登门收费少至四五趟,多至七八趟。真是说破了嘴皮,跑断了腿,吃尽了苦头,流尽了汗水。针对以上情况,按照上级文件精神,我市在1987年相继成立了乡电管站。由于乡(镇)企业突飞猛进,用电量与日俱增,电管站的工作量逐渐加大,80%的时间用在了抄表收费上,不能腾出更多时间用于改造“三类”破旧线路和更换64、73系列高耗能变压器。个别乡(镇)碰头线、拦腰线、爬墙线依然存在。主要原因一是资金不到位,二是受工作时间的限制。由于历年来一贯实行先用电,后收费的办法,个别乡(镇)企业常年拖欠电费,致使陈欠电费高达200多万元,严重制约了我局的经济流通,个别月份只能靠贷款、单位借款给上级电源交电费。为了改变此种状况,我局从1995年起实行“先交钱,后用电”。这种做法是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下面把我局的具体规定介绍如下,供同仁借鉴。 一、进一步向用户宣传电力是商品。在市场经济运行中必须坚持“等价交换原则”自觉交纳电费是每个电力用户的光荣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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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沛县供电局农电总站自5月起,在21个乡(镇)施行电费专用卡缴费.总站针对农村电费存在的挪用、拖欠现象,积极与县农行“金穗卡”业务部取得联系,根据农行有关规定,为乡(镇)电管站统一办理了电费缴费专用“金穗卡”.凭卡可随时在农行及定点信用社存储备付金,缴费时划卡转帐,给持卡人带来方便.“金穗卡”只准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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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来下乡催交陈欠电费,发现相当一部分是离任村电工欠的电费,而且数额较大,扯皮较多,涉及到前任的前任,还与村里及其他方面有关,在清理时真是“剪不断,理还乱”。 当前,农村电费回收,村里这一块基本上是村电工完成的,掌握好村电工的电费发票与电费结零十分必要。村电工调整是很正常的事,有的地方还较频繁,过去村电工由村委和电管站双重领导时,往往以村里为主,一调了事,不搞交接,不理清财务,以至形成巨额电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