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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根据主办单位的财务管理规定,《河北渔业》编辑部一律不收取版面费,同时也不再支付稿费。从即日起,如有发现违反上述规定者,可向编辑部主办单位河北省水产技术推广站举报,举报电话:河北省水产技术推广站综合科0311-86662829。另:编辑部自2016年6月20日起迁往新址办公,现将新址敬告如下:石家庄市高新区长江大道19号(省农业厅东院)707房间,邮编:050035电话:0311-86044735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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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根据主办单位的财务管理规定,《河北渔业》编辑部一律不收取版面费,同时也不再支付稿费。从即日起,如有发现违反上述规定者,可向编辑部主办单位河北省水产技术推广站举报,举报电话:河北省水产技术推广站综合科0311-86662829。另:编辑部自2016年6月20日起迁往新址办公,现将新址敬告如下:石家庄市高新区长江大道19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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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根据主办单位的财务管理规定,《河北渔业》编辑部一律不收取版面费,同时也不再支付稿费。从即日起,如有发现违反上述规定者,可向编辑部主办单位河北省水产技术推广站举报,举报电话:河北省水产技术推广站综合科0311-86662829。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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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根据主办单位的财务管理规定,《河北渔业》编辑部一律不收取版面费,同时也不再支付稿费。从即日起,如有发现违反上述规定者,可向编辑部主办单位河北省水产技术推广站举报,举报电话:河北省水产技术推广站综合科0311-86662829。另:编辑部自2016年6月20日起迁往新址办公,现将新址敬告如下:石家庄市高新区长江大道19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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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近期有单位和作者向本刊反映,某些网站、机构及个人假冒《河北渔业》编辑部的名义进行约稿、组稿及出版活动,对此,本刊特郑重声明如下:1、《河北渔业》编辑部是《河北渔业》唯一合法的稿件编审机构。2.本刊从未委托任何社会机构或个人,以任何名义为本刊组织稿件,也不接受作者本人之外的其他人员或机构的转稿。3.任何机构及个人以《河北渔业》名义所从事的非法约稿、组稿与出版活动,均与本刊无关。4.对假冒本刊编辑部名义承诺发稿的行为,本刊保留法律追究的权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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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根据主办单位的财务管理规定,《河北渔业》编辑部一律不收取版面费,同时也不再支付稿费。从即日起,如有发现违反上述规定者,可向编辑部主办单位河北省水产技术推广站举报,举报电话:河北省水产技术推广站综合科0311-86662829。另:编辑部自2016年6月20日起迁往新址办公,现将新址敬告如下:石家庄市高新区长江大道19号(省农业厅东院)707房间,邮编:050035电话:0311-86044735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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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根据主办单位的财务管理规定,《河北渔业》编辑部一律不收取版面费,同时也不再支付稿费。从即日起,如有发现违反上述规定者,可向编辑部主办单位河北省水产技术推广站举报,举报电话:河北省水产技术推广站综合科0311-86662829。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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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根据主办单位的财务管理规定,《河北渔业》编辑部一律不收取版面费,同时也不再支付稿费。从即日起,如有发现违反上述规定者,可向编辑部主办单位河北省水产技术推广站举报,举报电话:河北省水产技术推广站综合科0311-86662829。另:编辑部自2016年6月20日起迁往新址办公,现将新址敬告如下:石家庄市高新区长江大道19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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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根据主办单位的财务管理规定,《河北渔业》编辑部一律不收取版面费,同时也不再支付稿费。从即日起,如有发现违反上述规定者,可向编辑部主办单位河北省水产技术推广站举报,举报电话:河北省水产技术推广站综合科0311-86662829。另:编辑部自2016年6月20日起迁往新址办公,现将新址敬告如下:石家庄市高新区长江大道19号(省农业厅东院)707房间,邮编:050035电话:0311-86044735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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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近期有单位和作者向本刊反映,某些网站、机构及个人假冒《河北渔业》编辑部的名义进行约稿、组稿及出版活动,对此,本刊特郑重声明如下:1、《河北渔业》编辑部是《河北渔业》唯一合法的稿件编审机构。2.本刊从未委托任何社会机构或个人,以任何名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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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根据主办单位的财务管理规定,《河北渔业》编辑部一律不收取版面费,同时也不再支付稿费。从即日起,如有发现违反上述规定者,可向编辑部主办单位河北省水产技术推广站举报,举报电话:河北省水产技术推广站综合科0311-86662829。另:编辑部自2016年6月20日起迁往新址办公,现将新址敬告如下:石家庄市高新区长江大道19号(省农业厅东院)707房间,邮编:050035电话:0311-86044735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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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近期有单位和作者向本刊反映,某些网站、机构及个人假冒《河北渔业》编辑部的名义进行约稿、组稿及出版活动,对此,本刊特郑重声明如下:1、《河北渔业》编辑部是《河北渔业》唯一合法的稿件编审机构。2.本刊从未委托任何社会机构或个人,以任何名义为本刊组织稿件,也不接受作者本人之外的其他人员或机构的转稿。3.任何机构及个人以《河北渔业》名义所从事的非法约稿、组稿与出版活动,均与本刊无关。4.对假冒本刊编辑部名义承诺发稿的行为,本刊保留法律追究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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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根据主办单位的财务管理规定,《河北渔业》编辑部一律不收取版面费,同时也不再支付稿费。从即日起,如有发现违反上述规定者,可向编辑部主办单位河北省水产技术推广站举报,举报电话:河北省水产技术推广站综合科0311-86662829。另:编辑部自2016年6月20日起迁往新址办公,现将新址敬告如下:石家庄市高新区长江大道19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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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根据主办单位的财务管理规定,《河北渔业》编辑部一律不收取版面费,同时也不再支付稿费。从即日起,如有发现违反上述规定者,可向编辑部主办单位河北省水产技术推广站举报,举报电话:河北省水产技术推广站综合科0311-86662829。另:编辑部自2016年6月20日起迁往新址办公,现将新址敬告如下:石家庄市高新区长江大道19号(省农业厅东院)707房间,邮编:050035电话:0311-86044735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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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古代史籍中,水产资源保护问题出现之早,论述之精,常常令人发出由衷的赞叹。原始社会解体之后,建立第一个奴隶制国家的是夏禹。相传,夏禹治国的法令之一,就是“夏三月,川泽不入网罟。”(说相传,是夏代产生了历法,在它之前人类已经创造了记事符号——文字萌芽)夏禹时期,是公元前21世纪。公元前11世纪,西周文王治岐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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