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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上销售的禽肉胴体有全净膛、半净膛、不净膛之分。鲜禽肉在宰杀拔毛后即刻上市出售,而冻禽肉在屠宰拔毛净膛后,再经过浸洗、冷却、分割、包装、冷冻之后上市。禽类淋巴系统组织结构特殊,无论是检验肉体还是内脏,一般都不剖检淋巴结。由于畜禽屠宰加工方式及品种、年龄、性别、用途的差异,其检验的方法、步骤和内容也有所不同,一般是凭感官检验胴体的外表和内脏有无病理变化作出判断,并且根据上市的数量,采取全部观察、重点检验的方法,对观察中剔出的可疑病、死禽体,再作进一步的剖检鉴定。1外部检查1.1整体外观检查对同一批禽体先进行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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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上出售的禽肉胴体有全净膛、半净膛、不净膛之分。在宰杀拔毛后即刻上市出售的是鲜禽肉。还有在屠宰拨毛净膛后,再经过浸洗、冷却、分割、包装、冷冻之后延期上市的是冻禽肉。禽类淋巴系统组织结构特殊,鸡没有淋巴结,所以无论是检验肉体还是内脏,都不剖检淋巴结。由于屠宰加工方式的不同(全净膛、半净膛和不净膛),品种、年龄、公母及来源用途(蛋鸡、肉鸡)的差异,其检验的方法、步骤和内容也就有所不同,一般是凭感官检验胴体的外表和内脏有无病理变化作出判断,并且根据上市的数量,采取全部观察,重点检验的方法,对全面观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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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品卫生检验试行规程》是1959年11月由农业部、卫生部、商业部、对外贸易部共同发布的关于畜禽屠宰检疫的技术规程,简称《四部规程》,全文共四章六十七条。该试行规程比较详细地规定了家畜(猪、牛、羊、马、骡、驴)和家禽(鸡、鸭、鹅)以及家兔的宰前检疫、宰后检验及检疫检验后的处理。在当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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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鸡、鸭、鹅等家禽的消费量日益增加,做好上市白条禽的卫生检验工作,是动检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下面笔者结合工作实际,浅谈上市白条禽的感官检验方法。市场上出售的白条禽肉尸有全净膛、半净膛和不净膛区分,有鲜的和冷冻的。在检验时应首先查验免疫、产地检验证,根据货主出售的数量多少、加工形式采取不同的检验程序和方法。对出售数量少的逐只检验,数量多的采取全部感官观察,或重点检验的方法。通过全部观察来剔出可疑病禽肉尸,进行剖检,综合判定。l、看放血刀口。正常宰杀的家禽,其喉部放血刀口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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宰后检验是整个肉品卫生检验工作中的重要环节,是宰前检疫的继续和补充。“四部”制定的《肉品卫生检验试行规程》和国家国内贸易局制定的《肉品品质检验规程》都明确规定必须进行心、肝、肺检验,它是宰后检验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主要着眼点之一。这些卖质器官的检验可以作为我们综合判检的主要依据。另外,我国广大人民群众比较喜食内脏器官,这更要求我们对心、肝、肺进行严格的检验,防止食肉中毒,防止畜禽疫病传播,防止人畜共患传染病。1 心脏l.1心脏检验 四部规程规定“检查心包及心肌并沿动脉管剖检心室及心内膜,同时注意血液…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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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牲猪放开经营以来,大量鲜肉自由上市(有肉片、肉半、肉角、肉块不等),但缺乏头蹄、内脏、粘膜、实质器官等国家四部肉检规程所指定的检验部位,而常规检验方法又不适用,这就给市场肉检工作带来很大的困难。多数国家法律规定,除自宰自食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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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家禽宰后检验中,鸡没有淋巴结,只有淋巴小结,鸭和鹅也仅在颈胸和腰部有两群简单的淋巴结,而且很小,不便于剖检。所以,对家禽进行宰后检验时,只能检查胴体和内脏本身的状况。一般分为胴体检验和内脏检验两个环节。1 胴体检验1.1 判定放血程度煺毛后视检皮肤的颜色、光泽和皮下血管充盈程度,判定胴体放血是否良好。家禽的正常皮肤为白色、淡黄略带红色,且具有光泽。而放血不良的光禽,则皮肤颜色呈暗红色或者紫红色,表层血管出现充盈,皮下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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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国内生猪屠宰检疫主要是依照“肉品卫生检验试行规程”,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四部规程”,该规程颁布实施于1959年11月,至今尚有近半个世纪的时间,当中一些检疫方式、检疫要求等与当前的屠宰检疫操作要求似有距离。本文经过对本市一些大中型屠宰场、区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相关人员、从事屠宰检疫工作一线人员的调查了解,在“四部规程”等相关规范的基础上,结合本市实际,与大家探讨有关改进生猪屠宰检疫方式的若干设想。1头部检疫“四部规程”中规定,猪须在放血后入浸烫池前先剖检颌下淋巴结。头部检疫目的:主要是通过检疫查有无咽型炭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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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9年11月1日,由农业部、卫生部、外贸部、商业部联合颁布的<肉品卫生检验试行规程>(简称<四部规程>)已经运作41年了.从当时来看,<四部规程>对动物及动物产品,在检疫、检验以及染疫产品的处理、动物疫情的控制和扑灭、保护人体的健康起到了积极作用.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及体制的变化,动物及其产品的流通方式呈多渠道、多层面的形态,但<检疫规程>始终未变.根据笔者的实际操作,以及<动物防疫法>的颁布实施,<四部规程>的滞后已严重不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亟待修改和完善.现就笔者的一些认识,谈一谈如何改进<检疫规程>的有关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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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防疫条件审查是动物防疫工作的重要环节之一,是落实“预防为主”方针的一项重要措施。自1985年国务院《家畜家禽防疫条例》颁布至今,我国开始逐步探索建立完善的动物防疫条件审核制度,历经肉品卫生检验试行规程、兽医卫生合格证、动物防疫合格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四个时期。2010年1月21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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