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2.
我国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的现状、问题与对策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1 我国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的现状截止2003年底,农业部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共受理品种权申请1311件,其中国外申请13件。经审查批准,到 2004年2月底,已授予植物品种权408件。 1.1 申请年份 1999年申请量为115件;2000年为112件;2001年为227 件;2002年为290件;2003年为567件。申请量呈迅速增长势头,表明育种者和育种科研单位的知识产权保护正在增强。 相似文献
3.
4.
农业品种权申请审批情况分析及建议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正>申请植物品种保护是获得品种权的唯一渠道。我国农业部自1999年4月23日受理第1件植物新品种权申请已有14年。14年来,品种权申请量从最初的年度申请量百余件,逐渐上升到1 300~1 500件区间。总申请量达到11 711件,成为世界范围内年度申请量最多的国家,略低于欧盟27国年度申请量。 相似文献
5.
近年来,我国农业植物新品种权申请受理量持续增长。2019年,农业农村部受理农业植物新品种权申请首次突破5000件,相当于最初10年的申请总和,年度申请量连续3年位居世界第一。品种创新是种业发展核心,保护品种权人权益是推动品种创新的根本保障。但是,伴随着我国植物新品种申请量和授权量的不断攀升,种业知识产权侵权案件数量也在不断增加,侵犯植物新品种权、侵犯商业秘密、生产经营假劣种子、非法经营等问题不断增多,需要解决的法律问题日益复杂,基于种子的特殊性,种业知识产权案件备受社会各界包括国际社会的高度关注。 相似文献
6.
7.
8.
对山东省植物品种权申请授权总量变化趋势进行了分析,分别从品种权申请地区、申请主体和品种权申请品种构成3个不同的视角对山东省17个地区1999-2013年间植物新品种的申请授权情况进行了全面剖析。研究结果显示:山东省植物新品种年申请量呈缓慢增长趋势,但申请质量逐步下降;种子企业和科研单位为主的新品种权研发主体局面将会改变,申请主体呈多元化发展;植物品种权地区分布差异较大,并且品种结构单一。 相似文献
9.
10.
11.
12.
最近公布的一组数据,让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再次成为关注的热点。截至2013年底,农业部受理的种业企业品种权申请量为4253件,授权量1313件。按照5200家种业企业基数计算,平均每家企业只有0.8件申请、0.25件授权。而孟山都公司却在全球拥有授权专利30831件, 相似文献
13.
14.
15.
16.
《种子世界》2009,(8):59-59
自10年前实施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以来,截至目前,我国共受理了6348件植物新品种权申请,已有2312件得到授权,申请人范围涵盖国内30个省份和15个国家。农业部副部长张桃林说,10年来我国努力维护品种权人合法权益,调动了社会资源投入育种创新的积极性。截至2008年,全国农业行政机关共受理各类品种权案件1123件,保障了品种权人合法利益,调动了社会资金投入新品种选育的积极性。在国内申请总量中,企业和个人的品种权申请量达到了40%,比制度建立初期提高了约10个百分点。同时,农业部大力推进品种权交易服务,加速了品种权转化应用,推进了授权品种供需对接和转化应用,授权品种已成为促进粮食增产的主要力量。据2007年对推广面积6666.7hm2以上的主要粮食作物品种统计,授权品种已占全国水稻播种面积的19.18%,小麦的38.38%,玉米的50.73%。 相似文献
17.
品种维权中出现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自1997年我国实施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以来,农业植物新品种申请数量稳步增长,目前农业部受理品种权申请累计4000多件,年申请数量从2005年起在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成员中排名前4位。《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的实施对中国种子产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它不仅保障了育种者及品种权企业的合法权益,还极大的激发了育种创新主体的积极性,加大了社会资本向种子行业的投资力度,推动了中国传统种业向现代种业的转型。种子企业育、繁、加、销一体化能力进一步得到了增强,涌现了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竞争力强的农业龙头企业。 相似文献
18.
近年来,我国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进展迅速,植物新品种保护名录不断完善、申请量逐年递增、育种主体渐趋多元化,但仍存在植物新品种权申请与保护的结构性差异明显、植物新品种权申请与授权耗时长、育种质量和效率不高、新品种权管理不力等问题,通过合理配置植物新品种育种资源、简化植物新品种权申请及保护程序、加强侵权行为治理、完善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的相关法律条例等措施,能有效解决上述问题,促进农业植物新品种育种与保护工作健康开展。 相似文献
19.
中国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及发展的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是农业知识产权中最重要的一种制度,在鼓励育种创新,促进农业和林业发展,丰富我国种质资源,保障粮食安全生产,提高农民收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等方面有重要的推动作用。中国1999年开始受理农业植物新品种权申请,至今已有21年,截止2019年底,农业植物新品种权申请33,803件,授予品种权13,959件,品种保护在中国从无到有,取得了较好的发展。本文以我国农业植物新品种权申请为起点,授权为终点,详细介绍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的建立和管理体系,农业植物新品种权申请情况、获得品种权的流程和条件,并针对当前的问题提出,一是完善制度,建立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延长保护期限、拓宽保护客体、全面放开保护名录以及加强品种保护相关的研究;二是构建完备的体系,建立一流的测试体系、已知品种数据库、一整套智能化的信息系统,以及在农业学科下开设植物新品种保护专业;三是鼓励全社会提高保护意识,加强信息沟通和交流,促进成果转化,积极参与品种权申请、许可转让、价值评估、纠纷协调、涉外事务等,营造有利于品种权创造、保护和运用的良好氛围;四是将《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上升为法,设立专门独立的法律,建立一个“强保护”、“严保护”、“同保护”的大环境,鼓励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良品种,壮大民族企业,从源头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培养一批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种业企业,翻开现代种业的新篇章。 相似文献
20.
一项能够取得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几个条件:属于国家植物新品种保护名录范围;不违反国家法律、妨害公共利益或者破坏生态环境;必须具备新颖性、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应当具备适当的品种名称.另外,品种权是不能自动取得的,即使合乎授权条件的植物新品种,也必须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所规定的品种权申请程序.为了减少品种权申请的盲目性,节省品种权申请人和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双方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品种权申请人在提出申请以前一定要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