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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对水土保持设施及企事业单位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损坏水土保持设施的,应当给予补偿的规定,应广义地理解为具有防治水土流失功能的一切设施(包括自然地形地貌和自然林草植被)被行为人所损坏,并造成或加剧了水土流失,给社会带来危害,理应给予经济上的补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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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补偿费、赔偿费和水土流失防治费的概念及内涵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正> 随着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的深入开展,依法查处的水土保持违法案件越来越多,其涉及的范围及类型也越来越广,水土保持法赋予水土保持部门的审批、收费、监督“三权”正逐步得到落实.在具体执法活动中,依法征收水土保持相关费用既是执法的主要内容之一,也是保证水土保持法规贯彻实施的一种经济制约手段.但是,水土保持相关费用的概念及涵义目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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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的征收对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区域水土保持工作具有重要的作用,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后,更明确了其征收的法律依据,为基层从业人员开展工作提供了坚强的后盾。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征收标准均由省一级人民政府制定,由于各省对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的理解不同、经济发展水平不同,造成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在名称、征收对象、收费标准上均不相同。通过对全国30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征收制度的调查与分析,提出了个人对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问题的看法,以期能为各省对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征收标准文件进行修改时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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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焕文 《山西水土保持科技》2003,(4):44-44
征收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和水土流失防治费(简称:两费),是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的重要环节。在具体工作中,在加强执法队伍素质建设和加大宣传力度的基础上,及时监督检查,依法征收“两费”,有效地遏制了人为水土流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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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事业单位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损坏水土保持设施所造成的水土保持功能丧失或降低必须给予补偿,水土保持功能是持续有效发挥的,应该在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收费标准上考虑时间的因素,区别对待。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收缴的标准,可依据水土保持设施从损害到恢复时间的长短分3类:一是在1年内恢复的,按现有的标准收缴。二是在3年内能够恢复的,按现有的标准加倍收缴。三是短时间内难以恢复和永久性占地的开发建设项目,按现有的标准加若干倍收缴,或者选择与损害面积相同、地貌相同的同类型区进行异地恢复治理,按恢复时间的长短收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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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新水土保持法的深入落实,社会较为关注水土保持补偿费的收费标准和计列方法。长期以来,学界对于补偿费的概念有诸多争议。新法及新法释义的出台,较为系统地阐述了补偿费的概念。然而现行的补偿费计取方法不能够准确地与新法对接,收费标准较为笼统,方案编制单位或个人因理解不同而拥有较大自由裁量。为此,本文从计取的公平性和导向性探讨补偿费的计列方法,试图寻找较为合理的计列方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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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水土流失面积在减少,而侵蚀强度在增加。其原因主要表现在矿山环境的破坏。在征收水土流失防治费的过程中,各地不同程度地出现水保执法难的问题。在法律体制上,《水土保持法》存在不健全现象,行为人有空可钻,造成执法难。在管理体制上,地方保护、行政干预人为造成执法难。在执法程序上,取证难,造成执法被动。在规范执法上,水保执法人员不规范的双重身份,造成执法难。鉴于此,《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实施细则》规定,可防止上述现象发生。从水保两费征收与税务征收相比,征税具有强制性、透明性和规范性,有必要实行费改税,借鉴国外矿山管理经验,有关法律条文,设立水土保持税收制度具有可行性。不仅可以控制生产者不顾环境保护行为,且可为水土流失治理筹集资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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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补偿收费情况的专题调研活动,分析现行规费征收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深入钢铁、电力、矿产以及房地产等14家有代表性的生产建设单位,广泛征求他们的意见,了解现行收费政策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并据此提出了规费征收的建议,为莱芜市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和水土保持补偿费的征收提供依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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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近几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建设活动的加速发展,人为造成的水土流失也越来越严重.据调查推算,山东省临沭县年平均流失土壤厚1.7mm,年土壤流失总量达212万t,相当于800hm~2土地被冲走20cm深的耕作层,给生态环境和农业生产造成了严重威胁.因此,在保持经济建设快速增长的同时,防治人为水土流失,是水土保持工作的重点之一.依法征收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和水土流失防治费,用经济手段来规范和约束各种开发建设活动,是水土保持行政执法工作的主要内容之一,也是防治人为水土流失的重要措施.而“两费”收缴是一项新的工作,任务重,难度大,经验少.为了给从事水保执法收费的同仁提供一些有益的借鉴,笔者结合临沐县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的经验,就征收“两费”所禁忌的问题作一探讨.1 忌底子不清所谓底子不清,是指对收费对象缺乏清楚全面的了解.要准确地执行水保“两费”的收缴标准,水保执法人员就必须摸清底子.除了对生产建设单位的地点、工程规模、开工时间、毁坏植被程度、法人情况及承包方式等了解外,还要对其编制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上的各种数据进行认真核实,不能单靠基层填报,更不能靠想当然估计.否则,数据不准,底子不清,就难以避免工作上的盲目性,造成工作上的被动,甚至给水保监督执法工作造成不良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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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存在的几个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中 ,普遍存在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的确定不准确、开发建设项目可能造成水土流失面积的计算不准确、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的确定不准确等问题 ,应引起方案编制单位和有关部门的重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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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水土保持法明确规定了水土保持补偿费制度,各省(区、市)现行的水土保持补偿费制度应根据新法在收费机理、费种名称、征收范围和标准等方面尽快地予以完善。在分析总结我国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现状及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了贯彻新法的水土保持补偿费性质、征收范围与幅度、征收与使用管理等制度框架,并就补偿标准确定、计征方式选择、使用与管理等当前急需研究的主要问题进行了讨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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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水土保持》2014,(3)
在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3周年之际,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中国人民银行四部门联合下发通知,发布《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这是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修订实施后,水土保持法制建设取得的又一重大成果,也是与水土保持法配套的重要法规。它的实施标志着我国水土保持生态补偿制度取得了重要突破,这是有关部门积极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具体体现。《办法》的出台将全面规范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加快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推动我国水土保持预防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我们热烈祝贺《办法》的发布实施,期待各级水土保持部门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有关单位的配合下,积极探索,狠抓落实,使《办法》充分发挥作用,为十八大提出的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中国作出积极贡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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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计算机的普及和发展,办公自动化改变了人们传统的工作方式,计算机已成为人们工作中必不可少的基本工具.如何应用计算机实现水土保持补偿费动态管理,已迫在眉睫,它不仅是技术问题、管理问题,也是促进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手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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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规费分类问题之我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各地制定的对开发建设项目征收规费的规定中 ,普遍存在的规费名称不统一等问题 ,给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造成不利影响。对收费目的进行综合分析认为 ,水土保持规费应分为水土保持补偿费、水土保持设施赔偿费、水土流失防治费和罚款等 4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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