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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子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特殊商品,搞好种子的生产和经营,加强对种子市场的管理,保证农民用上放心的农作物种子,是种子管理工作人员义不容辞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的实施和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种子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呈现崭新的局面。与《种子法》相配套的相关法律法规陆续出台,为种子管理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但是,在种子管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是复杂多样的,而相关的法律法规也不可能面面俱到。现就在种子管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笔者从事多年的种子管理工作经验来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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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1种子工作的现状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实施以来,随着种子生产、经营的有序放开,农作物种子市场十分活跃。在种子市场经营利润的吸引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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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实施以后,其配套的法规《农作物种子质量纠纷田间现场鉴定办法》(以下简称《鉴定办法》)2003年8月1日施行。这标志着我国种子行政执法对假劣种子的界定标准有了法律的依据,对种子质量纠纷的田间现场鉴定设定了受理的范围、组织鉴定的合法机构、专家鉴定组成员的组成、鉴定过程、现场鉴定书的制作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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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作物种子是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关系着国家粮食安全及农民收入的增长。因此,国家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后,各级农业部门及其所属的种子管理机构,在实施种子法律法规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对种子经营及使用行为予以了规范,农作物种子市场正逐步走上法制化管理轨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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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射阳县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和《江苏省种子条例》,规范种子生产、经营秩序,提高了主要农作物种子质量,减少了种子事故的发生,加快了新品种的推广,促进了粮棉油单产和品质的提高,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同时,该县种子管理和种子市场也存在各种矛盾和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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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颁布实施一年来,为保护种子生产者、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提高种子质量,以法治种,推动种子产业化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在实际执行中,《种子法》的某些条款还存在着操作性不强和对种子质量问题难以追究的问题。酒泉地区是全国重要的农作物种子生产基地,有效地贯彻实施《种子法》,加强种子生产经营市场的管理非常重要。下面就不需要办理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问题谈谈我们的对策与作法。1不需要办理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几种情况《种子法》第四章第二十条规定,主要农作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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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玉米大田生产中,常因种子质量(纯度、发芽率)或者栽培技术不当、病虫危害、不良气候条件等因素影响导致田间出苗、植株生长及其经济性状表现异常,种子经营者与种子使用者对造成损失的原因存在意见分歧。此时,田间鉴定就成为判定种子质量的有效手段。本人结合工作实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和《农作物种子质量纠纷田间鉴定办法》的有关规定,从玉米生长发育的三个阶段,结合现场勘验鉴定,判定是否属于种子质量(纯度、发芽率)问题,这样既保护了种子使用者、种子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又能坚决打击各种违法经营种子的行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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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颁布实施以来,由于种子市场放开,经营种子市场发育不健全,管理不规范,假冒伪劣种子充斥市场严重,坑农害农现象时有发生,种子质量纠纷也越来越多,尤以种子质量田问纠纷更为突出,不但给农民带来了不可挽回的经济损失,而且影响了农民正常的生活与农村社会的稳定。笔者从事种子管理工作多年,现对如何避免或减少种子质量田间纠纷谈几点看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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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子是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种子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粮食增产、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如何提高种子质量,搞好种子管理工作显得尤为重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和《甘肃省农作物种子条例》等种子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就目前县级种子管理部门履行的主要工作职责、种子管理体制改革以及新时期如何全面提升种子管理的质量和效益谈一些体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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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子是农业、林业最基本的生产资料,也是科技进步的重要载体。种子质量的高低,关系到农民的生活及收入,关系到农产品的品质和产量,关系到农业生产和社会的稳定与和谐。种子、种苗产业的发展,对于农业、林业乃至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辨规定,我国对主要农作物和林木种子的生产、经营实行许可证制度。2001年,农业部公布了《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一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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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的颁布实施,县级种子经营市场日趋活跃,竞争更加激烈,涉及种子经营方面的一些矛盾纠纷也日益增多,协调处理的难度逐步增加,农业部门虽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加强种子经营市场的监督管理,但从法律法规授予农业部门的职责来讲,以及农民对种子问题处理的愿望和要求相比,种子经营市场仍然存在许多问题。笔者对此提出自己的看法和意见。[第一段]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