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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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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赵素娟 《吉林农业》2011,(6):76+85-76,85
近几年来,特别是农村税费改革取消农业税以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呈逐年上升趋势,影响了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和农村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成为局部地区农民越级上访的根源,文章就云南省弥勒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情况展开分析。  相似文献   

2.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无论是遗嘱继承,还是法定继承,都涉及到集体经济组织、继承人、协管人等多方的利益,并且在继承过程中要顾及到土地的规模化经营,提高耕地的生产效益,因此在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过程中很容易出现一些问题,集中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相似文献   

3.
针对当前主要由合同纠纷与侵权纠纷引发的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应采取转移农村人口、减轻土地压力,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开展普法教育及增强基层调解纠纷能力等措施,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稳定.  相似文献   

4.
当代中国.目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问题较为突出.对其化解的相关制度的考察与思考具有重要价值。论文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制度的法律法规的回顾入手.进而对相关制度进行考察,强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事关农民的切身利益和农村社会的稳定.构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仲裁法律制度需要从指导思想与原则、程序诸方面架构.需要从仲裁机构的成立和仲裁员的聘任、案件的申请和受理、仲裁庭的设立、开庭、裁决诸方面进行努力。  相似文献   

5.
案例:某村委会以黄某女儿已出嫁.户口不在本村为由.调整其承包土地给其他农户经营.黄某为此起诉要求村委会返还承包土地村委会辩称.其与黄某之间属于土地使用权纠纷.而不是农业承包合同纠纷.应由政府来处理。  相似文献   

6.
法规内容 物权法规定:征收承包期内的土地的,应当对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给予合理补偿。征地的补偿标准、安置办法应当告知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土地补偿费等费用的使用、分配办法应当依法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贪污、挪用、截留土地补偿费等费用。  相似文献   

7.
《当代农业》2009,(12):54-54
案例:某村委会以黄某女儿已出嫁.户口不在本村为由.调整其承包土地给其他农户经营.黄某为此起诉要求村委会返还承包土地村委会辩称.其与黄某之间属于土地使用权纠纷.而不是农业承包合同纠纷.应由政府来处理。  相似文献   

8.
<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农村土地承包人对其依法承包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一定处分的权利。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依法保障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而要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  相似文献   

9.
为了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化解工作,笔者在遵义市红花岗区进行了调研,经分析归纳,该地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可归结为4种类型:人与集体的纠纷、不同承包户之间的纠纷、同一承包户不同成员的纠纷、土地流转中产生出纠纷。经总结,认为该地区纠纷化解,重点应采取调解的方式,力求解决在村里,调解工作中要注意到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抵押等法律限制,要耐心兼听各方意见,要弄清情况,准确应用法律法规,及时化解纠纷。  相似文献   

10.
调解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仲裁中的重要性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农村地区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问题较为常见,其产生原因相对较多。因此,仅选用单一的法律仲裁无法有效解决诸多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问题。此时便需要及时将调解有效地融入到现有仲裁工作中,通过有效的调解与分析来做好土地纠纷仲裁方案,从而在仲裁过程中承包双方均能有效受益,以便于发挥出调解在土地承包经营权仲裁中的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11.
案例: 2001年,村民王守田与村委会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合同约定王守田承包村里15亩土地,承包期为30年,每年交承包费1200元。2009年王守田因车祸死亡,其妻宋某继续经营这块土地。村委会以王守田去世,合同自动终止且宋某并非土地承包人为由,要求收回那15亩土地。村委会可以收回这15亩土地吗?  相似文献   

12.
王英荣 《农技服务》2007,24(3):109-109
针对当前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产生的现状,划分类型和表现形式,指出成因,提出处理纠纷的对策和建议。  相似文献   

13.
抚顺市李石经济区读者李希祥来信说,2002年,抚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与刘尔村部分村民签订联合创建高新科技园区协议书,期限为30年。约定村民以土地(水稻山)经营权作价投入,第1期5年,由抚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每年按每亩800元的标准支付土地投入回报。第一:期后在保证每亩800元的基础上,若大米价格上涨则按亩产400公斤大米作为产量的参照指标,  相似文献   

14.
近年来,城镇化、工业化进程不断加快,由此引发的征地问题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该文主要从现行的土地管理制度和征地政策出发,分析研究征地补偿费用与分配问题,以探寻解决征地问题的途径。  相似文献   

15.
我国现行法律没有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问题给予明确态度,这已使农村土地改革的进度严重滞后。学界之所以否定它的继承性,主要是因为其主体模糊和权利归属不清等问题,通过对现行法律规定及学界存在的理论争议进行总结、反思,认识到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体分为具有形式内涵价值的主体和实质内涵价值的主体,分别为农户和单个成员,且其自身不具有专属特性,由此认可它的可继承性。在此结论的前提下,又进一步提出具体的继承规则。  相似文献   

16.
吉林省集安市自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试点工作以来,共受理土地承包纠纷案件385起,仲裁56起,调解332起,为331名出嫁女重新要回土地承包经营权,为443名农民追回应得的征占土地补偿费。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试点工作的推行,对于解决土地承包纠纷,维护农村基层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保障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促进农村社会的稳定和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相似文献   

17.
案例:2001年,村民王守田与村委会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合同约定王守田承包村里15亩土地,承包期为30年,每年交承包费1200元.2009年王守田因车祸死亡,其妻宋某继续经营这块土地.村委会以王守田去世,合同自动终止且宋某并非土地承包人为由,要求收回那15亩土地.村委会可以收回这15亩土地吗?  相似文献   

18.
问:我父母有我和我姐姐两个子女,姐姐在第二轮土地承包之前已经嫁到邻村,并分得了土地。我村在第二轮土地承包时分给我父母和我共3口人的土地,我在2006年把户口迁到了县城。2009年我父亲去世,今年年初我母亲也去世了,因我已不是农村户口,现在村里要收回我们家的承包地。请问,我和我姐姐是否可以继承父母的承包地?村里收回我家的承包地是否合法?答: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  相似文献   

19.
"三权分置"下,有三种类型的权利即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在任何情况下,集体享有所有权。在未流转经营权时,承包方享有承包经营权;经营权被流转时,承包方享有承包权,受让人享有经营权。承包经营权、承包权、经营权均具有财产属性,因此均可被继承。虽然立法规定"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但权利主体实则为个人,成员间以"准共有"的形式存在,因此发生继承的时间点为个人死亡时。关于继承人的范围,由于承包经营权和承包权均具有一定的身份属性,因而不得为集体外的人继承;对经营权则无身份上的限制,可为集体内外的人继承。  相似文献   

20.
现行法律规范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问题上的模糊规定引起了学界的颇多争议,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具有双重属性的特殊用益物权,复杂的权属性质加大了判断其能否继承的难度.本文在相关立法规定的基础上分析农村承包经营权是否具有可继承性,进而提出符合实际的规则指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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