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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新技术》2004,(Z1)
农业税的纳税人主要是集体土地的承包户,凡享受土地承包权益的农户均有缴纳农业税(或农业特产税)的义务。如果该承包户家里只有老人,缺少劳动力,纳税确有困难,符合农业税条例优待与减免规定,可以减征或免征农业税。根据有关规定,下列地区和人员可以免征农业税:农民的生产和生活有困难的革命老根据地;生产落后、生活困难的少数民族地区;交通不便、生产落后和农民生活困难的贫瘠山区。革命烈士家属、在乡的革命残废军人、因缺乏劳动力或者其他原因而纳税确有困难者。 在我国现行税法中没有“人头税“、“猪税“。让农民交这些税都是非法的,农民可以拒绝缴纳。外出打工的农民如果仍然承包集体的土地,就应缴纳农业税。如果外出打工时将土地转租给他人耕种,应该由转租人和承租人之间通过协商来决定由哪一方负责缴纳农业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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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家庭农场是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根据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积极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主体的精神,迅速发展起来的适度规模经营形式。几年来,临安蚕桑家庭农场建设开始探索,但存在不少问题,现将临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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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其中",家庭农场"的概念是首次在中央一号文件中出现。家庭农场是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其实,在此之前,有些农户通过承包更多土地,开展规模养殖、特色种植,早已是名副其实的"家庭农场主"。不过,目前,全国对家庭农场并没统一的认定标准、注册办法及相关扶持政策,加上缺少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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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家庭农场"的概念是首次在中央一号文件中出现。什么是家庭农场呢?按农业部的解释,是指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这个界定比较模糊。虽然目前上海松江、湖北武汉、吉林延边、浙江宁波、安徽郎溪等地都在积极培育家庭农场,他们的范围与界定也千差万别。家庭农场涉及农民的承包土地,这是农民的最大资产,关系到他们的切身利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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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在基层调研时,不时听到一些乡镇领导反映:农业税的取消不利于农地流转。究其原因,他们说出了一个普遍存在的现象:农业税取消之前,有承包地的人如果不从事农业,希望别人用他的承包地,因为起码有人替他交税。现在不用交税了,很多人外出后让承包地闲置着,也不愿意费劲与别人签订流转合同,尽管签订后能增加收入。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