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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25 毫秒
1.
据《农业税条例》规定,从事农业生产,有农业收入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农业税的纳税人。因此,在农村实行家庭承包责任制以后,承包了农业税计税土地,从事农业生产并取得农业收入的残疾人,也应该是农业税的纳税人。 《农业税条例》还规定,革命烈士家属、在乡的革命残疾军人及其他纳税人,因缺乏劳动力或其他原因而纳税有困难的,经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可减征或免征农业税。 残疾人纳税有困难的,可根据情况,向当地农业税征收机关提出申请,凡符合减免税条件的,经批准后可按规定享受减征或免征农业税的优惠政策。在农业税减免度上,要根据残疾人的…  相似文献   

2.
《北方牧业》2006,(7):11-11
屠宰税历史悠久,久得可以与农业税相提并论。从古至今,对我们这个长期以农业经济为主的国家来说,它是个重要税种,在国家财赋收入上一直发挥着重要作用。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逐步推进,这一税种在组织财政收入方面所占比重虽然很小,但毫无疑问,这仍是一次巨大的变化,从根本上调整了国家与纳税人的关系。  相似文献   

3.
国务院关于对农业特产收入征收农业税的规定第一条为了合理调节农林牧渔各业生产收入,公平税负,促进农业生产全面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国家依照本规定对农业特产收入征收农业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农业特产品的单位和个人,为农业特产农业...  相似文献   

4.
国务院关于对农业特产收入征收农业税的规定1994年1月30日国务院第143号令第一条为了合理调节农林渔牧各业生产收入,公平税负,促进农业生产全面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国家依照本规定对农业特产收入征收农业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  相似文献   

5.
农业税的纳税人主要是集体土地的承包户,凡享受土地承包权益的农户均有缴纳农业税(或农业特产税)的义务。如果该承包户家里只有老人,缺少劳动力,纳税确有困难,符合农业税条例优待与减免规定,可以减征或免征农业税。根据有关规定,下列地区和人员可以免征农业税:农民的生产和生活有困难的革命老根据地;生产落后、生活困难的少数民族地区;交通不便、生产落后和农民生活困难的贫瘠山区。革命烈士家属、在乡的革命残废军人、因缺乏劳动力或者其他原因而纳税确有困难者。 在我国现行税法中没有“人头税“、“猪税“。让农民交这些税都是非法的,农民可以拒绝缴纳。外出打工的农民如果仍然承包集体的土地,就应缴纳农业税。如果外出打工时将土地转租给他人耕种,应该由转租人和承租人之间通过协商来决定由哪一方负责缴纳农业税。  相似文献   

6.
《饲料与畜牧》2004,(2):10-10
从2004年起,北京市将免征农业税及其附加,实现农业生产环节的“零赋税”。据测算,这一政策可使北京农民每年受益8000多万元,也就是说,北京农民人均负担将所剩无几,由去年的27.3元减至接近于零。 据北京市农委副主任张风福介绍:去年,北京市农民负担总额为9003.9万元(农业税及其附加  相似文献   

7.
《农村养殖技术》2006,(7):44-44
为了让农民休养生息,我国全面取消了农业税,废止了沿用几十年的农业税条例。这是否意味着我国9亿农民从此就不再缴税了呢?  相似文献   

8.
正家庭农场是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根据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积极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主体的精神,迅速发展起来的适度规模经营形式。几年来,临安蚕桑家庭农场建设开始探索,但存在不少问题,现将临安  相似文献   

9.
第一条 为了合理调节农林牧渔各业生产收入,公平税负,促进农业生产全面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国家依照本规定对农业特产收入征收农业税。  相似文献   

10.
《北方牧业》2013,(5):13
<正>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其中,"家庭农场"的概念是首次在中央一号文件中出现。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负责人日前解释说,家庭农场是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相似文献   

11.
《山东饲料》2013,(7):18
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其中,"家庭农场"的概念是首次在中央一号文件中出现。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负责人日前解释说,家庭农场是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像美国、欧洲法国这些农业比较发达的国家,家庭农场已成为农业经营基  相似文献   

12.
《中国猪业》2005,(1):50-51
从全国农业税收工作会议上获悉,2004年以来,中央先后做出决定,取消除烟叶外的农业特产税,部分地区免征农业税、降低农业税率,采取综合性政策措施,促进农民增加收入。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税务财政系统将继续推进税费改革试点工作向深度发展,决定在5年或更短的时间内完成农村税费改革、全面取消农业税。  相似文献   

13.
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其中",家庭农场"的概念是首次在中央一号文件中出现。家庭农场是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其实,在此之前,有些农户通过承包更多土地,开展规模养殖、特色种植,早已是名副其实的"家庭农场主"。不过,目前,全国对家庭农场并没统一的认定标准、注册办法及相关扶持政策,加上缺少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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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新技术》2006,(1):50-50
一是全面取消农业税。2006年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彻底取消农业税.并积极推进国有农场税费改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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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知识问答(二)1、什么是农业特产税?农业特产税是国家向从事农业特产品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项税收。征收农业特产税是国家依法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手段,也是国家加强对农业生产宏观指导和调控的一项重要措施。2、农业特产税的纳税人包括哪些?农业特产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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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家庭农场"的概念是首次在中央一号文件中出现。什么是家庭农场呢?按农业部的解释,是指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这个界定比较模糊。虽然目前上海松江、湖北武汉、吉林延边、浙江宁波、安徽郎溪等地都在积极培育家庭农场,他们的范围与界定也千差万别。家庭农场涉及农民的承包土地,这是农民的最大资产,关系到他们的切身利益。  相似文献   

17.
《新疆畜牧业》2015,(3):15-16
26.转让草原承包经营权应当符合什么条件?《农村土地承包法》第41条规定:"承包方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的,经发包方同意,可以将全部或者部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其他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由该农户同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原来承包方与发包方在该土地上的承包关系即行终止。"按照该条规定,转让草原承包经营权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转让方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  相似文献   

18.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农业部、国家税务总局决定2004年降低农业税税率,并在部分粮食主产区进行免征农业税改革试点,同时明确了免征农业税改革试点的相关政策。  相似文献   

19.
笔者在基层调研时,不时听到一些乡镇领导反映:农业税的取消不利于农地流转。究其原因,他们说出了一个普遍存在的现象:农业税取消之前,有承包地的人如果不从事农业,希望别人用他的承包地,因为起码有人替他交税。现在不用交税了,很多人外出后让承包地闲置着,也不愿意费劲与别人签订流转合同,尽管签订后能增加收入。  相似文献   

20.
信息摘要     
《饲料广角》2005,(3):48-49
国家统计局:2004年我国GDP增长9.5%/中国22个省宣布免征农业税 全面取消将提前实现/我国将在2010年基本建立国家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发改委:粮食生产将是今年宏观调控重点/农业部渔业局称今年长江流域继续实行春季禁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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