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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进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于1997年3月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1999年6月16日农业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标志着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在我国开始正式实施.植物新品种是指经过人工培育的或者对发现的野生植物加以开发,具备新颖性、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并有适当命名的植物品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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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的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实施以来,我国在法律准备、机构设立、保护范围、执法体系等方面都取得了进展,但是目前仍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因此,应加强种子立法管理,保证依法行政;加强管理体系建设,提高社会化服务水平;广泛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产权意识;加大执法力度,切实保护合法权益;积极开展国际交流,学习外国先进经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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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了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实施以来,我国在法律准备、机构设立、保护范围、执法体系等方面的进展情况,指出目前存在的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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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与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国加入WTO以后,种子行业融入国际大循环的速度将进一步加快,对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的要求将越来越高,种子科研单位、育种者、种子企业以及政府管理部门都要提高认识,学习规则;对照查找问题,规范自身行为,才能在国际国内竞争中占据有利地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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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事业取得显著进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事业取得显著进展.6月11日,农业部实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五周年座谈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河南厅召开.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UPOV)副秘书长沃尔夫·爵顿先生和我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科技部农社司、国家林业局科教司等有关部门领导出席会议并讲了话.农业部副部长张宝文在讲话中说,从1999年到今年5月31日,农业部5年内共受理植物新品种权申请1566件,授予品种权数量达到465件,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在促进农作物育种和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方面的成效日益显著.(讲话全文另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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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及发展的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是农业知识产权中最重要的一种制度,在鼓励育种创新,促进农业和林业发展,丰富我国种质资源,保障粮食安全生产,提高农民收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等方面有重要的推动作用。中国1999年开始受理农业植物新品种权申请,至今已有21年,截止2019年底,农业植物新品种权申请33,803件,授予品种权13,959件,品种保护在中国从无到有,取得了较好的发展。本文以我国农业植物新品种权申请为起点,授权为终点,详细介绍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的建立和管理体系,农业植物新品种权申请情况、获得品种权的流程和条件,并针对当前的问题提出,一是完善制度,建立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延长保护期限、拓宽保护客体、全面放开保护名录以及加强品种保护相关的研究;二是构建完备的体系,建立一流的测试体系、已知品种数据库、一整套智能化的信息系统,以及在农业学科下开设植物新品种保护专业;三是鼓励全社会提高保护意识,加强信息沟通和交流,促进成果转化,积极参与品种权申请、许可转让、价值评估、纠纷协调、涉外事务等,营造有利于品种权创造、保护和运用的良好氛围;四是将《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上升为法,设立专门独立的法律,建立一个“强保护”、“严保护”、“同保护”的大环境,鼓励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良品种,壮大民族企业,从源头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培养一批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种业企业,翻开现代种业的新篇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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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状况 总被引:11,自引:0,他引:11
近些年来,我国加强了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1997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1999年加入了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现从立法背景、《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要点和条例实施的进展三个方面,介绍我国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状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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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1年签署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公约(最早公约)时,认为赋予品种权人的权利要平衡,即:植物新品种保护的立法一方面代表新品种培育者的利益,另一方面代表新品种使用者(农民和消费者)的利益。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公约依据这一立法精神顺应时代的发展不断前进,从1961年公约到1991年公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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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新品种权及品种权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植物新品种权是知识产权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越来越多的国家纷纷建立起了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我国也于1999年加入了“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UPOV)”。本文就品种权人的权利、侵犯品种权的各类、品种权的保护等知识作一较全面介绍,供植物新品种生产、销售、使用和管理等部门实际工作中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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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种子企业十分重视科研育种工作,促进了科研育种的快速发展,农作物优良新品种不断推出,大大加快了育种工作的步伐。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颁布与实施,有利地保护了育种者的合法权益,激发了育种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育种工作步入良性循环的轨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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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植物新品种权申请应注意的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植物新品种是指经过人工培育的或者对发现的野生植物加以开发,具有新颖性、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并有适当命名的植物品种。植物新品种权,是指新品种选育者依法定程序向国家植物新品种保护审批机关提出申请,国家植物新品种保护审批机关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授予新品种选育者对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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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6月,农业部宣布,中国转基因抗虫棉从科研到推广均取得长足进步,转基因抗虫棉种植面积从2001年的167万hm^2增加到2004年的367万hm^2,占全国棉花种植面积的2/3,其中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转基因抗虫棉面积占70%,中国已成为世界上第2个拥有转基因抗虫棉自主知识产权最多的国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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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新品种权属于种子领域一项重要的知识产权,对于保护育种权人利益和推动种子市场创新具有重要的意义。由于当前司法实践中植物新品种保护法律位阶低、种子市场品种同质化现象严重、育种权人维权困难等问题越发突出,如何在中国制度体系下完善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成为有效解决植物新品种保护纠纷的关键。通过分析现阶段植物新品种权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借鉴美国及日本同一制度的有关规定,探索符合中国国情和农业发展现状的植物新品种保护模式,以推动农业大国建设、提高国际竞争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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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新品种权是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力保护植物新品种权,对调动农业育种工作者研发积极性、提高民族种业自主创新能力均具有重要意义。目前,植物新品种的市场侵权现象,不但侵权手段花样翻新隐蔽性强,而且地方保护情况复杂,维权难度大。为此,全面认识植物新品种权法律保护,提高权利人和全社会的品种权意识和维权能力,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1植物新品种权的保护范围根据《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以下简称《保护条例》)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最高法院若干规定》),植物…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