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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拟统一管理畜禽屠宰 派驻官方兽医实施检疫
摘    要:根据山东省政府常务会议2019年12月16日原则通过的《山东省畜禽屠宰管理办法》,山东省将人工饲养的猪、牛、羊、驴、兔、鸡、鸭、鹅的屠宰管理一并纳入调整范围,实施畜禽屠宰环节全过程管理制度,以保证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近年来,随着山东省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公众生活水平的提高,肉食品消费量大幅增长。同时,质量安全隐患始终存在,基于利益驱使,屠宰病死病害畜禽和销售注水肉等现象时有发生,严重威胁公众健康。目前,山东省家禽屠宰量全国第一,驴、兔等畜禽屠宰也已经形成较大规模,迫切需要规范管理。2011年8月公布的《山东省生猪屠宰管理办法》调整对象仅针对生猪屠宰,将生猪之外的畜禽屠宰管理一并纳入调整对象是本次《山东省畜禽屠宰管理办法》立法的主要动因之一。

关 键 词:生猪屠宰管理  官方兽医  人工饲养  畜禽屠宰  注水肉  公众身体健康  全过程管理  质量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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