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境水果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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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4年12月24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2005年1月5日公布,2005年7月5日起施行。使用时请核对正式文本。第一条为了防止进境水果传带检疫性有害生物和有毒有害物质,保护我国农业生产、生态安全和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国进境新鲜水果(以下简称水果)的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第三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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