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转让检疫证明案件的查处及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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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爱民,王群亮,谢行林,黄森林.一起转让检疫证明案件的查处及思考[J].河南畜牧兽医(综合版),2006,27(12):40-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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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爱民 王群亮 谢行林 黄森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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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许昌县动物检疫站,河南,许昌,461100 2. 商丘市睢阳区动检站 3. 南阳市兽医卫生监督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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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5年5月16日,许昌县动物检疫站票证管理中心在对从其他县市调回的许昌县《出县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二联票与回收的《出县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存根进行审核校对时,发现我县XX乡检疫人员李某出具的一份检疫证明与存根明显不相符:上下联笔迹不是同一人开写,而检疫员签名一栏都是检疫员李某的名字,畜主栏都是孙某的名字;上联数量为5头(生猪),下联为14头(生猪);上联签发日期为2005年4月10日,下联为2005年4月8日。县动物检疫站认为问题比较严重,遂递交县兽医卫生监督所进行处理。1调查许昌县兽医卫生监督所于2005年5月8日以“涉嫌转让检疫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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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检疫证明 《出县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兽医卫生监督所 动物检疫站 案件 转让 管理中心 检疫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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