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急盼《动物防疫法》配套法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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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孟庆贺,王学会,王辉,赵森林,周新刚.基层急盼《动物防疫法》配套法规[J].河南畜牧兽医(综合版),2001,22(3):4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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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孟庆贺 王学会 王辉 赵森林 周新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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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遂平县畜牧局,463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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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自一九九八年元月一日实施以来,通过广大畜牧兽医工作者的贯彻实施,在加强对动物防疫工作的管理,预防、控制和扑灭动物疫病,促进养殖业发展,保护人体健康等方面,取得了巨大成绩。但是,通过二年多来的实践,我们基层防疫、检疫人员感到《动物防疫法》在动物的强制免疫、产地检疫等方面,还存在着不足和不完善的地方,亟待有关配套法规或地方实施办法来明确规定,以便更好地理顺动物防疫工作秩序。1《动物防疫法》未明确“乡、镇畜牧兽医站”的职能及法律地位。只在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乡、民族乡、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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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动物防疫法 配套法规 产地检疫 强制免疫 屠宰场检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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