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动物疫病处理保险和赔偿机制快速处置重大动物疫病 |
| |
引用本文: | 侯佩兴,随玉龙,汤建烨,房涛.建立动物疫病处理保险和赔偿机制快速处置重大动物疫病[J].上海畜牧兽医通讯,2008(2):71-72. |
| |
作者姓名: | 侯佩兴 随玉龙 汤建烨 房涛 |
| |
作者单位: | 上海市动物卫生监督所,200232 |
| |
摘 要: | 对于发现和查获的染疫动物,应当及时采取强制手段按操作规程处置,做到坚决、果断、快速、彻底.对扑杀的畜禽及相关的产品要进行无害化处理,对发现疫情的现场应全面防疫消毒,确保消灭疫情,控制疫情扩散和蔓延.为了落实扑灭措施,世界各国都有建立扑杀赔偿机制,对强制性扑杀的动物,按市场价格给予补偿;疫情处理过程中的无害化处理、消毒、紧急免疫接种、紧急疫情追踪和监测等费用也由国家承担.我国也先后出台了重大动物疫病的处理方案,但都是针对生产地发现疫情的全面应急预案,对在流通领域通过监督检查发现的案情的处理还是存在空白,有很多操作难点,笔者认为应该建立重大动物疫病处理的保险和赔偿机制,快速处置监督检查中查获的重大动物疫病,有效控制疫病传播.
|
关 键 词: | 动物疫病 处理方案 保险 赔偿机制 传播 控制 快速处置 操作难点 存在 案情 监督检查 流通领域 应急预案 生产地 国家 监测 紧急疫情 免疫接种 处理过程 补偿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