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以《行政许可法》为基准完善兽药行政审批工作
引用本文:杨秀玉.以《行政许可法》为基准完善兽药行政审批工作[J].中国家禽,2003,25(24):1-3.
作者姓名:杨秀玉
作者单位: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100081
摘    要:我国第一部《行政许可法》于2003年8月27日颁布,并将于2004年7月1日起施行。该法是继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后又一部规范政府行为的重要法律,总结和肯定了我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经验和成果,对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做出了全方位的规定。该法的颁布实施,有利于推动我国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有利于推动政府的行政审批工作,有利于将政府的行政管理工作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因此,认真学习行政许可法,对于搞好兽药管理工作,特别是兽药的行政审批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关 键 词:《行政许可法》  兽药  行政审批  2004年7月1日  2003年8月27日  行政管理  程序
修稿时间:2003年12月10

Perfecting Examination & Approve on Animal Drugs through the Law of Administrational Admission
Abstract:
Keywords: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