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农新政:农户小贷利息收入营业税继续免征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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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曾金华.惠农新政:农户小贷利息收入营业税继续免征三年[J].山东饲料,2015(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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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曾金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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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通知,延续并完善支持农村金融发展有关税收政策,明确对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两部门的政策是为继续支持农村金融发展,解决农民贷款难问题,经国务院批准而发布的。按照通知要求,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免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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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利息收入 农户小额贷款 国家税务总局 金融机构 税收政策 农村金融 日至 应纳税所得额 国有农场 管理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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