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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使用动物防疫监督执法文书时易混淆的几个问题
引用本文:薛静,孟国庆,巴特力.浅谈使用动物防疫监督执法文书时易混淆的几个问题[J].新疆畜牧业,2005(1):34-35.
作者姓名:薛静  孟国庆  巴特力
作者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动物防疫监督总站,乌鲁木齐,830063
摘    要:动物防疫监督执法文书是指在动物防疫监督行政执法各个环节中使用的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法定文书。在执法实践中,准确地了解把握、尤其是明确辨别一些表面含义相近而在实际应用中却大相径庭,在法律程序上属于衔接文书却容易张冠李戴,对动物防疫监督行政执法符合法定的程序、提高执法效率、使违法行为得到及时有效的纠正具有重要的作用。下面就结合工作实践对具体执法中使用执法文书时易混淆的问题谈几点粗浅的看法:

关 键 词:法实践  执法文书  法律程序  行政执法  动物防疫监督  法律效力  法律意义  法定  问题  看法
文章编号:1003-4889(2005)01-0034-02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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