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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监督检查执法行为亟待规范
引用本文:李宁夏,马学宝,陈孝仁,高海兰.公路监督检查执法行为亟待规范[J].青海畜牧兽医杂志,2005,35(1):49-49.
作者姓名:李宁夏  马学宝  陈孝仁  高海兰
作者单位:青海省大通县动物检疫站,青海大通,810100
摘    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以下简称《动物防疫法》)的实施,为动物防疫活动提供了法律保障,各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应不折不扣地执行《动物防疫法》,以维护法律尊严。但笔者在实际工作中,发现一些地区的公路动物防疫检查站在监督检查时,存在严重的有法不依、违法不究、乱罚款、乱收费等现象。

关 键 词:监督检查  执法行为  乱罚款  规范  乱收费  法律保障  执行  《动物防疫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动物防疫监督机构
文章编号:1003-7950(2005)01-0049-01
修稿时间:2004年6月25日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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