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用生物制品GMP申报时“图纸”的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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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云,张世显,安鹏丽,王彦丽.兽用生物制品GMP申报时“图纸”的注意事项[J].今日畜牧兽医,201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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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云 张世显 安鹏丽 王彦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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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保定冀中药业有限公司;北牧出版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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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1一般图纸应标明生产车间、质检室、仓储和检验动物房,有些产品生产还需要生产动物房。2动物房应与生产车间、质检室等区域严格分开设置,原则上应有一定距离,特殊情况下至少应有物理隔离,不能直接与生产车间或质检室相通。生产动物房和检验动物房应分开设置,人流、物流应独立,不能有交叉。3检验动物房应分为安全检验区、免疫接种区和强毒攻击区,并各自相对独立。4应有与检验动物相匹配的动物尸体及废弃物的消毒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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