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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家禽经营管理办法》1月15日正式实施
摘    要:<正>根据广东省政府计划,《广东省家禽经营管理办法》及配套政策《生鲜家禽加工经营卫生规范》、《广东省家禽屠宰厂(场)设置指导意见》于2015年1月15日起正式实施。另一配套政策《活禽市场建设指南》已于1月1日起实施。《办法》指出,珠江三角洲各地级以上市城区和其他人口密集的地级市城区设活禽经营限制区,区内限制活禽交易,实行活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制度,不得新设立活禽批发市场。每个活禽经营档口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档口划分为活禽存放、宰杀、售卖三个区域,活禽销售区、宰杀区、

关 键 词:经营管理办法  建设指南  活禽市场  限制区  销售区  卫生规范  加工经营  批发市场  冷链  经营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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