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实施动物检疫行为属于行政许可范畴的认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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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吉智泉,吴健全.对实施动物检疫行为属于行政许可范畴的认识[J].中国禽业导刊,2008,25(5):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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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吉智泉 吴健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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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省大丰市兽医卫生监督所,大丰224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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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当前,畜牧兽医部门承担的行政许可事项较多,有动物防疫监督,种畜禽管理、饲料管理、曾药管理、动物诊疗管理等多方面。按照《动物防疫法》第四十五条和农业部《动物防疫条件审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国家对动物防疫条件的审核管理,实行《动物防疫合格证》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属的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对《动物防疫合格证》的审核发证就是一种行政许可行为,这是国家法律和规章都具体规定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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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行政许可 《动物防疫合格证》制度 动物检疫 行为 动物防疫监督机构 审核管理办法 动物防疫条件 种畜禽管理 |
Individual opinion on animal quarantine should be brought into administration permissi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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