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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起运输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动物案不同处罚决定的解析
引用本文:李满兵.2起运输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动物案不同处罚决定的解析[J].中国猪业,2019,14(6):65.
作者姓名:李满兵
作者单位:安徽省六安市霍邱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摘    要:2018年2月28日,A县B屠宰场驻场官方兽医向A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反映,汪××、李××涉嫌分别运输未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生猪到B屠宰场。经调查认定,汪××、李××运输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动物,违法事实成立。A县动物卫生监督所依据《动物防疫法》之规定,分别对违法人作出了不同的处罚决定。本文从违法主体、适用法律、证据收集等方面对2起案件进行解析,阐述作出不同处罚决定的理由和依据。旨在为各地官方兽医办理类似案件提供参考。

关 键 词:运输监管  未经检疫  动物  处罚  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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