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防疫合格证》内容修改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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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林健,王维江,鲁俊廷.《动物防疫合格证》内容修改建议[J].中国动物检疫,1999(4):44-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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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林健 王维江 鲁俊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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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省栖霞市畜牧兽医工作站!265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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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们在工作中发现,目前使用的《动物防疫合格证》(小证)无有效期及年审等栏目,给到期换发新证和年审工作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再一是该证没有配备统一的封皮,不便于经营者随身携带和保管。建议将《动物防疫合格证》的内容改为:1、业主姓名;2、住(地)址;3、经营范围;4、根据《动物防疫法》的规定.经审查,动物防疫条件合格,特发此证;5、有效期: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6、年审:X年(章);7、尽快颁布《动物防疫合格条件》、《动物防疫合格证》审办范围和审批表;8、配备统一的封皮。《动物防疫合格证》内容修改建议@林健$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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