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肉联厂实施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初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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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高桂馨,刘成芳.对肉联厂实施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初探[J].中国动物检疫,2000,17(4):15-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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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高桂馨 刘成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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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大连市动物卫生监督所!116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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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对肉联厂实施动物卫生监督是《动物防疫法》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的,但由于与之配套的《实施条例》没有出台,实际运作只能在具体实践中探索。大连市动物卫生监督所于1997年10月派监督员驻厂实施动物卫生监督,经近二年运作,初步形成一定的管理模式。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以便和各地同行研讨。五宰前检疫监督1.1入厂检疫的管理(1)要求检疫员严格履行检疫程序。基本内容包括:检疫到位,驱赶猪群进行临床检查.发现病猪。(2)提高识别无效检疫证的能力(指检疫证明证物不符、涂改、过期、缺项等)。对无效检疫证按《动物防疫法》第四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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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肉联厂 动物卫生监督 动物防疫法 屠宰检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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