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站动物防疫监督工作成效显著 |
| |
引用本文: | 张泰林.我站动物防疫监督工作成效显著[J].中国动物检疫,2000,17(7):20-21. |
| |
作者姓名: | 张泰林 |
| |
作者单位: | 海口市兽医卫生监督所!70206 |
| |
摘 要: | 《动物防疫法》的颁布,明确了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是动物防疫检疫工作的执法主体,市委市政府也多次召开专门会议,集中解决理顺检疫体制问题,平息了有关检疫权属的分争,维护了我站检疫执法主体地位。1998年,市委市政府进一步确定我站为创建现代文明执法机关试点单位。一年多来,我站遵循现代文明机关八条基本标准,紧紧围绕农业部提出的“四到位”目标,积极宣传贯彻《动物防疫法》,积极推行“三制”,重点在窗口办公、人员素质教育、制度健全。防检疫监督管理等几方面下功夫,经过一年多的实践,取得了明显成效,站客站貌焕然一新。…
|
关 键 词: | 动物防疫法 动物检疫 监督管理 海口市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 点击此处可从《中国动物检疫》浏览原始摘要信息 |
| 点击此处可从《中国动物检疫》下载免费的PDF全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