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伪造检疫验讫标志处罚之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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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斌远.对伪造检疫验讫标志处罚之探讨[J].中国动物检疫,2001,18(5):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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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斌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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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北省秭归县兽医卫生监督检验所 443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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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国动物检疫》杂志2000年第6期刊载了张新宇同志撰写的《对一起逃避检疫案件的处理》一文。文中张新宇同志介绍了河南省新密市兽医卫生监督检验所查处该辖区内王某利用伪造检疫验讫标志从而逃避检疫一案,按逃避检疫进行了查处。笔者认为,对该案件的处罚除了适用《动物防疫法》关于逃避检疫相关罚责外,同时适用《动物防疫法》关于伪造检疫证明的相关罚责。据此提出以下浅见,供与各位同仁探讨。1逃避检疫与伪造检疫证明的违法行为适用数责并罚有法可依。其理由和依据是:《动物防疫法》对逃避检疫和伪造检疫证明的行为分别作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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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号: | 1005-994X(2001)05-000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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