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动物强制免疫之我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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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栾鹤云.实施动物强制免疫之我见[J].中国动物检疫,1999(3):34-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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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栾鹤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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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省平度市畜牧局!266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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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章第十一条规定:“国家对严重危害养殖业生产和人体健康的动物疫病实行计划免疫制度,实施强制免疫”。自1998年1月1日以来,各地按照这一规定积极组织开展动物强制免疫工作,对预防、控制和扑灭动物疫病,促进养殖业健康稳步发展,无疑有一定的法律效应。但在不少地方、不少环节,强制免疫始终没有发挥其应有的法律威力,有法不依、执法受阻的现象仍还存在。出现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一是社会散养户对畜禽防疫重要性认识不足,普遍怀有侥幸心理,舍不得防疫投资,不愿接受免疫;二是不少规模饲养场户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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