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滨区实行“准宰证”制度见成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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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周建民,卢林星.湖滨区实行“准宰证”制度见成效[J].中国动物检疫,1999(4):33-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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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周建民 卢林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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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三门峡市湖滨区动物检疫站!47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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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三门峡市湖滨区在实施生猪、牛、羊等畜的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工作中,推行“准宰证”制度,促进动物防疫工作的全面开展。我区的畜禽定点屠宰场是由商业部门投资兴建并进行屠宰管理,区动物防疫监督检验所派驻动物防疫监督员和检疫员负责监督和实施检疫。首先由驻场检疫员在进场门口对屠户们的待宰畜禽进行查证验物:即查验产地(或运输)检疫证明,核对屠畜的种类、数量、是否来自非疫区以及免疫接种情况等,无异时收缴上述证明。然后对待宰畜禽进行临床检查,检查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检查合格者开具“准宰证”,场方凭“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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