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已将市场活畜及其肉类检疫管理工作纳入创“文明城市”活动评比之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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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高治仁,杨立山.新疆已将市场活畜及其肉类检疫管理工作纳入创“文明城市”活动评比之列[J].中国动物检疫,198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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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高治仁 杨立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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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兽医检疫总站
(高治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兽医检疫总站(杨立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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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最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畜牧厅、卫生厅、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联合签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集贸市场畜禽及其肉类等畜产品兽医卫生管理,改善城市环境卫生面貌的通知》,明确提出了:“全区县以上创建‘文明城市’活动增加城市集贸市场活畜及肉类检疫管理内容,将该城市是否开展活畜及肉类市场的管理和检疫作列入评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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