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安市推行主检员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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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徐海平,李二增.武安市推行主检员制度[J].中国动物检疫,1999,16(3):28-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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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徐海平 李二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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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北省武安市畜牧水产局!056300(徐海平),武安市动物检疫站(李二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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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河北省武安市动物检疫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六条三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属的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实施动物防疫和动物防疫监督”之规定,不失时机地将全市动物检疫实行统一管理,因地制宜,大胆推行主检员制度。经过一年的工作实践,收到明显效果。l主检员制度的概念主检员制度是在乡(镇)畜牧兽医站人、财、物三权划归乡(镇)管理后,畜牧部门只拥有业务领导权的情况下,由市动物检疫站从各乡(镇)畜牧兽医站在职的动物检疫员中,选择德才兼备的优秀人员一名,经市站严格审查批准,并取得市动物检疫站动物检疫责任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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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河北 武安市 动物检疫站 主检员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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