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疫的工作目标及应遵循的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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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莫建华,何金泉,王海彦,连方,郝秀丽,杜爱玲.依法治疫的工作目标及应遵循的原则[J].中国动物检疫,2001,18(8):2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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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莫建华 何金泉 王海彦 连方 郝秀丽 杜爱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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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南省安阳市动物检疫站,455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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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依法治疫的工作目标1.1动物防疫密度。猪瘟、猪丹毒、猪肺疫、鸡新城疫、鸡传染性支气管炎、鸡马立克氏病、鸡传染性法氏囊炎、羊快疫、兔瘟、狂犬病等防疫密度应达100%。多年来畜禽防疫密度仅作为单纯技术服务性指标,这是认识上的疏忽和偏差。新颁布的《动物防疫法》有了明确的规定,应依照法律切实加强这一工作。1.2动物检疫率。产地检疫率、运输工具消毒率、屠宰检疫率、市场补检率均达100%。1.3 动物发病、死亡率。猪的死亡率应低于6%,鸡的死亡率应低于8%。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实行逐年递减的原则。对一些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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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号: | 1005-994X(2001)08-002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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