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泔水养猪的危害谈立法的必要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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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会芳,刘旭,王丽华,王洪滨,杨昌文,胡长忠.从泔水养猪的危害谈立法的必要性[J].养殖技术顾问,2007(12):115-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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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会芳 刘旭 王丽华 王洪滨 杨昌文 胡长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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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哈尔滨市松北区动物检疫站,150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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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泔水养猪的危害性所谓泔水,即饭店、食堂等餐饮机构的剩饭、剩菜,食品加工过程中的废弃物及一些餐饮垃圾等混合物的统称。用泔水养猪在我国有着久远的历史,20世纪80年代曾作为发展城郊畜牧业的模式加以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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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泔水 养猪 危害 立法 食品加工过程 社会经济 动物产品 人民群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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