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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种管理办法
引用本文:黄仲康.草种管理办法[J].中国牧业通讯,2006(4):22-25.
作者姓名:黄仲康
摘    要:2006年1月12日,农业部发布第56号令,宣布新的《草种管理办法》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原有1984年10月25日农牧渔业部颁发的《牧草种子暂行管理办法(试行)》同时废止,《草种管理办法》的出台,对在加强草种生产经营的管理,维护广大农牧民和草种生产经营者的合法利益,促进我国草产业和草原畜牧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将发挥重要的作用。该办法共八章五十三条,内容上既体现了我国草种行业发展现状,又顺应了国际上的通行做法。为了便于广大从业者充分认识《草种管理办法》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认真学习和掌握该办法,现本栏目全文刊发该办法,以飨读者。编者按]

关 键 词:牧草种子  管理  生产经营者  可持续发展  草原畜牧业  农牧渔业  行业发展  农业部  农牧民  草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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