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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猪的宰前检疫及鉴别和处理
引用本文:周昭平.商品猪的宰前检疫及鉴别和处理[J].贵州畜牧兽医,1999,23(1):35-37.
作者姓名:周昭平
作者单位:贵州肉联厂!550018
摘    要:生猪从农户或农场出栏进入市场即成为商品猪。商品猪在收购、贩运、饲养侍宰过程中,尤其是成千上万头从四面八方汇集到定点屠宰场——商品猪的集散地时,就更有必要加强宰前检疫。早在1959年农业部、卫生部、外贸部、商业部联合颁布了《肉品卫生检验试行规程》(简称四部规程)就明文规定:“用于屠宰的畜禽,在收购和运输前就必须经过检疫,并取得检疫证明书。”“屠宰厂(场)应设有健康圈、疑似病畜圈,凡运到屠宰厂(场)的畜禽,应全部进行健康检查,并按检查结果分圈保管”。“屠宰厂(场)应设有急宰间,确定意宰的畜禽应立即送急宰…

关 键 词:  宰前检疫  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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