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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河魨鱼出口日本应注意药物残留问题
引用本文:路仁杰,李爱民.养殖河魨鱼出口日本应注意药物残留问题[J].河北渔业,2006(5):11-11,45.
作者姓名:路仁杰  李爱民
作者单位:[1]河北省水产开发总公司,河北石家庄050011 [2]秦皇岛市水产局,河北秦皇岛066002
摘    要:1我省河魨鱼养殖和销售概况 我省的河魨鱼养殖事业始于20世纪90年代初,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到目前为止,年间总产量已达到1500t,占全国的50%以上。我省的河魨鱼苗种培育技术、一龄鱼种土池养殖技术、鱼种冬季室内越冬技术、成鱼土池养殖技术已日臻成熟,先后制定了省级地方技术标准。商品鱼的质量得到了极大提高。我省的河魨鱼土池养殖模式与日本的海上网箱养殖模式比较有着成本低、生长快、用药少、肉质好等优势,多年来深受日本和韩国消费者的青睐。我省的河魨鱼商品70%出口日本,30%出口韩国。日本市场对我省的河魨鱼养殖事业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近年来,日本政府加大了从我国进口农产品的药物残留检测力度,河魨鱼也不例外,今年年初日本首次从我国进口的河魨鱼中检测出硝基呋喃类药物残留超标,造成了不好的影响。日本还将于2006年5月29日开始实施食品中农业化学品残留“肯定列表制度”,该制度也会对我国河魨鱼出口日本造成一定的影响。为此我们必须认识和了解日本的“肯定列表制度”,采取积极得力的应对措施,保证我省的河魨鱼产品顺利出口日本,以保护我省的河魨鱼养殖事业。

关 键 词:药物残留检测  日本市场  鱼养殖  残留问题  出口  土池养殖技术  20世纪90年代  硝基呋喃类药物  苗种培育技术  室内越冬技术
收稿时间:2006-04-10
修稿时间:2006-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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