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渔船保险工作的几点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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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谷浩然,高继德.关于开展渔船保险工作的几点思考[J].河北渔业,1991(4):42-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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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谷浩然 高继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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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乐亭县水产局,乐亭县水产局,乐亭县水产局,乐亭县水产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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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乐亭县水产局,乐亭县水产局,乐亭县水产局,乐亭县水产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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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 渔船保险工作在我省沿海地区已初具规模。一、对渔船保险工作的基本认识渔船保险的目的是使船舶所有人或经营人在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致损后,能够及时得到经济补偿,使其尽快恢复生产。渔船保险从经济学的观点来看,是通过集中保险费来建立保险基金,用于补偿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造成的经济损害的一种经济互助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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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渔船 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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