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浅谈公海捕鱼“协定”
引用本文:张敏,许柳雄.浅谈公海捕鱼“协定”[J].海洋渔业,1999(3):135-139.
作者姓名:张敏  许柳雄
作者单位:上海水产大学 200090 (张敏),上海水产大学 200090(许柳雄)
摘    要:<正> 由于200海里专属经济区的实施,来自世界95%渔获量的海区已归各个国家所有,对于远洋渔业发达国家及正在发展远洋渔业的国家,都将把捕捞目标转向公海。而由于专属经济区制度的建立,公海的范围相应缩小。据估计,如果世界各沿海国都建立专属经济区。则公海面积将缩小40%左右。然而,公海捕鱼自由是受公海生物资源的养护和管理的限制,公海可供商业性捕捞、有经济价值的鱼类,大部分是跨界鱼类种群和高度洄游鱼类种群,如鳕鱼、竹荚鱼、鱿鱼、金枪鱼、旗鱼、箭鱼、鲣鱼等,对

关 键 词:公海捕鱼  养护  管理  国际协定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