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县渔政站严厉打击电捕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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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余鸿汉,张万清.信阳县渔政站严厉打击电捕鱼[J].河南水产,199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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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余鸿汉 张万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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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信阳县水利渔业局 464100
(余鸿汉),信阳县水利渔业局 464100(张万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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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信阳县渔政监督管理站采取措施,严厉打击电力捕鱼违法行为,狠刹了酷鱼滥捕的歪风,在群众中起到很好地宣传、教育和震慑作用。 电力捕鱼一般是用6伏或12伏蓄电瓶在水中输出160—500伏电压,可造成120厘米范围内的鲢、草、鲤鱼、虾、蟹及各种鱼类幼苗在电击后3—5秒钟内死亡率达80%,一分钟后全部死亡,水产资源遭到严重破坏。《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中明文规定禁止电力捕鱼,但由于这种捕鱼方法灵活简单,效率高,在我县主要鱼产区尤其沿淮各乡镇发展较快,不仅危及渔业生产,还造成渔业资源枯竭,破坏渔业生态平衡,有的不法分子还用电捕渔具去偷鸡偷猪等,使用不当,还会造成人员触电伤亡事故。平桥镇、五里店、东双河、柳林、李家寨等乡镇沿淮各村平均拥有电捕器10多个,他们有三五成群的,有兄弟结伙做案的。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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