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关于稳定水域滩涂养殖使用权推进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工作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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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渔业主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产局。各海区渔政局: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2010年中央1号文件)关于“稳定渔民水域滩涂养殖使用权”的指示精神.加快推进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工作.保障养殖生产者合法权益.促进我国水产养殖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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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滩涂养殖 登记工作 使用权 农业部 水域 稳定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水产养殖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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