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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种进口饲料免征增值税
引用本文:湘渔信.15种进口饲料免征增值税[J].内陆水产,2000(1).
作者姓名:湘渔信
摘    要:海关总署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饲料进口环节增值税征兔税范围的函》,最近向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发出通知,决定从1999年7月1日起至2000年12月31日止,对15种进口饲料免征增值税(原增值税率均为13%)。这15种货品名称是:肉骨粉,饲料用鱼粉,其它不适于供人食用的水产品残渣,玉米糠、麸及其它残渣,小麦糠、麸及其它残渣,其它谷物、及其它残渣,酿造及蒸馏过程中的糟粕及残渣、大豆油渣饼,花生油渣饼,棉子油渣饼,葵花子油渣饼,油菜子油渣饼,葡萄酒渣、粗酒石。15种进口饲料免征增值税@湘渔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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