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州按照“五有”规范农机合作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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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强,帮高.莱州按照“五有”规范农机合作社[J].当代农机,2011(6):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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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强 帮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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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莱州市农机部门根据农业部下发的《关于加快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的意见》,认真落实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的扶持措施,积极引导农机专业合作社按照"五有"标准(有完善的基础设施、有良好的运行机制、有健全的财务制度、有较大的服务规模、有显著的综合效益),规范和平衡发展,全市半数以上农机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达标。2010年,全市农机合作社完成订单作业面积达2万hm2,农机作业总收入达1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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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农民专业合作社 大型农机具 规范化建设 综合效益 加快发展 莱州市 积极引导 基础设施 扶持措施 作业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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