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农用车管理 减轻农民负担——辽宁出台农用机动车税费管理新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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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殿明,张卫东.强化农用车管理 减轻农民负担——辽宁出台农用机动车税费管理新政策[J].中国农机监理,2002(Z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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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殿明 张卫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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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辽宁省农机局,辽宁省农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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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日,辽宁省出台了农用机动车税费管理新政策,标志着辽宁依法治机工作又迈出了新步伐。为加强对农用机动车税费的管理,辽宁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强农用机动车管理减轻农民负担的通知》(辽政发2001]52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以对党和对广大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从维护社会稳定,减轻农民负担,保障农村和农业健康发展的大局出发,按照《辽宁省农用机动车辆税费集中征收暂行规定》规定,切实加强对农用机动车辆及税费征收的规范管理工作。要加强收费项目审批管理,严禁出台新的涉及农民的收费项目,除国务院批准的车辆购置税外,严禁各地区以各种名义收取购买车辆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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