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县:农电工合法权益有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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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浩军.永丰县:农电工合法权益有保障[J].农电管理,2008(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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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浩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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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江西省永丰县供电公司工会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组织全县136名农电工与方鑫电力工程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目前,该县农电工享有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真正得到了劳有所得、伤有所保、老有所养,免除了后顾之忧,维护了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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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合法权益 农电工 永丰县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 保障 劳动合同 供电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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