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电治鼠电死村民 鱼塘主获刑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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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沈新荣.拉电治鼠电死村民 鱼塘主获刑三年[J].农电管理,2012(8):48-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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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沈新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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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农电管理》编辑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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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据悉,安徽省南海区狮山镇官窑凤岗张东村村民张某为了驱赶其鱼塘内的老鼠,私自将通电的电线拉到鱼塘。就在当晚,一名路过鱼塘边的男子,惨遭电击致呼吸、心脏骤停死亡。案例:本想拉电治鼠患,谁料电死同村男2008年5月,张某承包的位于南海区狮山镇官窑凤岗张东村大涌口鱼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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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鱼塘 高压电网 南海区 心脏骤停 承担赔偿责任 电死 危害公共安全 供电企业 电线 承担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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