触电事故中剩余电流保护器的法律解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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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惠燕.触电事故中剩余电流保护器的法律解析[J].农电管理,2008(9):36-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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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惠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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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东电网公司三水供电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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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安装运行》(GB13955)中写到:“装设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是防止人身电击伤亡事故的有效措施”,正是由于对这个规定的理解不准确,众多的法官及律师都误解为,只要安装了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以下简称保护器)就会不再发生电击伤亡事故,如果不安装保护器,那么线路就不合格,如果保护器不动作,供电企业就有管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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