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机制的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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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杜红全,焦燕.谈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机制的应用[J].河北农机,2014(12):67-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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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杜红全 焦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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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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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逮捕是刑事诉讼中最严厉的强制措施,逮捕后将剥夺公民的人身自由,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产生较长时间的羁押。如果逮捕措施适用不当,则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基本人权造成严重侵害。因此是否采取逮捕措施以及应否继续予以羁押,要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轻重及其人身危险性程度等相适应。修改后刑诉法第93条增设了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规定,加强了检察机关对羁押执行的监督,是我国现行逮捕羁押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这一新制度的设置,对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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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逮捕措施 强制措施 审查机制 刑诉法 检察机关 人身危险性 侦查监督 取保候审 公诉部门 监视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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