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山东河南四川3省农民买彩电冰箱手机补贴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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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龙吉泽.2008年山东河南四川3省农民买彩电冰箱手机补贴13%[J].湖南农机,2007(12):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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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龙吉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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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继农民购买农业机械实行补贴后,财政部、商务部于2007年12月22日又联合宣布.在山东、河南、四川3省选择农民购买意愿较强的彩电、冰箱(冰柜)、手机等3类产品实施购置补贴试点,补贴比例为产品销售价格的13%。今后还将逐步把农民消费意愿较强的空调、洗衣机等家电产品纳入补贴范围。补贴产品由中标企业按协议生产,共197个型号,贴有“家电下乡”专门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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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山东 河南 四川 农民 电冰箱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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